南充市嘉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关于网友反映“只要交保护费,违建可以继续完工使用”帖子的回复 尊敬的市民朋友: 您好!您在麻辣社区反映的关于“南充市嘉陵区标美大道都尉路丽晶府旁边,依据规划应该是修建停车场,业主为了利益最大化,在路边违反规划修建门面出租。嘉陵执法局阻止其修建长达半年时间。但是现在不知道是怎么回事,门面快修好了,综合行政执法局也就没管了,让他们放心大胆违反规划了。是否是钱作怪还是怎么回事,望嘉陵区有关部门调查清楚。”的帖子已收悉,经嘉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违法建设治理大队调查,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核实,该停车场土地权属四川中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停车场项目是经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批准建设的社会停车场,临街建筑系规划允许范围内的停车场管理用房。同时,依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及用地政策的通知》精神,其中第二条之规定“加强停车场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明确停车场用地性质。单独新建公共停车场用地规划性质为社会停车场用地。为鼓励停车产业化,在不改变用地性质、不减少停车泊位的前提下允许配建一定比例的附属商业面积,具体比例由属地城市政府确定,原则上不超过20%。通过分层规划,利用地下空间建设公共停车场的,地块用地规划性质为相应地块性质兼容社会停车场用地。” 如有质疑请到我局查看相关资料或到南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监督与理解! 南充市嘉陵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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