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顺庆区城乡建设局
关于燃气安装及使用相关问题的回复
杨柳青:
您好!你在麻辣社区发帖反映“中油南充燃气公司强制其购买燃气保险、迫使其高价购买改管服务、拒不通气及违法收取滞纳金”等问题,我局进行了核实,现回复如下:
一是关于强制购买燃气保险的问题。中油南充燃气公司未强制燃气用户必须购买保险,购买燃气保险采取用户自愿原则。你所购保险燃气公司已告知可办理退保,建议你与燃气公司联系退保事宜。
二是关于迫使高价购买改管服务的问题。根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燃气用户需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的,应当委托燃气供应单位或者有资质的单位实施作业,不得擅自作业。7月初,中油南充燃气公司工作人员在上门开展启封通气相关作业检查时,发现你户在未提供合格改管手续的前提下进行了改管埋墙,存在暗埋三通的安全隐患,遂告知你委托燃气供应单位或者有资质的单位实施改管作业。
三是关于拒不通气的问题。燃气公司工作人员发现你户燃气隐患后,多次联系告知需要进行整改,你至今未整改,也未提供安装工艺及合格证明文件,为确保业主用气安全,故燃气公司未对你户进行启封通气。
四是关于违法收取燃气滞纳金的问题。根据《四川省燃气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用户应当依照供用气合同及时缴纳燃气费”。在燃气公司与燃气用户签订的《供用气合同》中约定,如用气方逾期交纳燃气费,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建议你与燃气公司积极沟通协调,及时按照《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范整改,确保燃气使用安全。
特此回复。
南充市顺庆区城乡建设局
2022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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