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彪丶党员丶退役军人。实名举报投诉:南充市嘉陵火花街道办,弄虚作假 、对抗、欺骗上级领导和权威机关 ,胆大妄为 ,目无法纪。让受害人无法申冤。以下是事情经过和违法违纪内容。如有不实杜彪愿承当一切法律责任
事情经过:近两年多来,受害人杜彪一直向国家信访部门逐级上访 。区军人事务局长周涛办公室打骂办事人员事件未处理的冤案。信访属地管理街道办却乱作为,官官相互违法违纪。内容如下:
1)2021.12.16日街道办向国家信访局回复说:给我彩信告知了 ,请相关部门核查彩信告知我的证据在哪里? (电信移动可查 )欺下瞒上、敷衍、拖延 ,有意造成杜彪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时效来不及处理就过期。而且在:嘉火信函[2021]33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中(以下简称33号公文)阐明了我可在规定时效内上诉,典型的又卖矛又卖盾。街道办在33号公文中向国家信访回复说"区纪委查无此事",但杜彪却不知情,纪委调查事实真相是不是见不得光 ?是不是有伪证和不属实的东西在里面 ?有请相关部门核查。
2)22.1.6日街道办拍的证据照为什么会在去年(21.12.16),街道办给国家信访回复的历史文件里出现?难道可以穿越时空先生儿后生妈?典型的欺骗国家机关(有网络下载视频证据 )
3)22.10.9日,杜彪向国家信访之公安部,举报投诉(原)文锋派出所长赵丹徇私枉法,充当局长打人事件保护伞 。为什么街道办回复国家信访共七条附件中,完全与我举报投诉的内容无直接关联 ,以未经公安内部调查核实,在向国家信访作出相应的回复 。
4)22.11.23日,杜彪向国家信访之纪检监察投诉,局长周涛不作为 、乱作为 、独断专行 、工作中用武力解决问题 ,乱出和拟定无法律和当地政策支撑的公文,违反自己职责第四条之规定 。街道办回复国家信访为:重复举报 不再受理 。理由有七条 (见证奇葩的时刻到了)一四六条为送达回证,但一四条内容完全相同,一四条和六条,传达意思一样, 但忽悠时间和方式不一样 ;二三七条为同一文件(33号公文 )但二三条内容不一样 ,三和七条内容相同 版本不一样 。筒单概阔就相当于一个人头,办有三个身份证
5)22.9.29日下午,街道办工作人员无故全城开车追踪赌截我车, 后不按流程传唤我去公安录供,关押24小时 后无罪释放, 巧遇阻拦了我,国庆进京看升国旗的爱国情怀,怀疑是否怕我进京上访而故意截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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