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反映的《严格要求=不作要求吗》,绵阳市住建委不依法依规、不针对我的问题进行回复,对主要问题答非所问,东拉西扯。
1、我要求对简单的规范进行解读,你们却是装腔作势组织专家到安州调研,解释国家法律法规还要针对不同的地方、不同的事情作出不同的解释,国家规范你们还"看人下菜"?规范还有权威性吗?你们想怎么解释就怎么解释?
2、你们在安州完成调研吗?怎么回复中好像表示你们不懂规范,把规范问题踢到了别的机构,请问:作为绵阳市住建系统的管理部门,你们需要执行国家规范吗?住建系统不执行规范你们管吗?你们需要懂得简洁、明确、严谨、权威、严肃的规范吗?
3、规范中严格要求,正常情况下均应该这样做的条款是不作要求、可以无条件不执行吗?根据你们的解释:某景区规定残障人士可以免门票,住建部门的领导去了都可以不用买票?因为景区没有规定必须买票。
4、住宅小区高层(20层以上)建筑地下车库电梯(楼梯)口未进行无障碍设计符合以下以下几部规范吗?
⑴《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2012 7居住区、居住建筑7.3.3 3 车库的人行出入口应为无障碍出入口。
⑵《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 6.6 七层及七层以上的住宅,应对下列部位进行无障碍设计: 1.建筑入口 2.入口平台;3.候梯厅;4.公共走道。
⑶《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2019年完工建筑)3.5.2设置电梯的民用建筑公共交通部位应设无障碍设施。
规范用词说明:2)表示严格,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5、我的问题中提到欧洲花园了吗?你们主要回答欧洲花园前世今生证明你们正事不做?证明你们执行了规范?规范规定严格要求、正常情况需要执行,你们不要求、无条件不执行,这是你们说的执行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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