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越南建立了官员财产申报制度。2011年,签署《联合国反贪污贿赂公约》,并得以批准。2012年,通过《反腐败法》,要求领导干部个人财产申报的条款,副科以上干部需要公布个人财产,内容包括收入、房地产、海外资产、个人账户、及其他个人财务。2021年,正式全面实行2018年《反贪污腐败行政案》修正案,该法案又叫《官员财产公开法案》,也被越南老百姓称为《阳光法案》。至此,越南成为世界上第138个官员财产公开的国家。
每年1月1日至3月31日期间,越南的领导干部,都要公布个人财产申报清单,越南国会代表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的个人财产申报清单,也必须在选民代表会议上公布。
其实,官员财产公示是一种现代政治制度,与公务员财产申报不同,官员财产公示是官员不仅要向组织如实申报个人财产,还要向社会公众公示个人财产,并接受社会公众的审查和监督。
多国实践已经证明,实行官员财产公示制度是世界上最有效的保障官员、保障政府廉洁的手段。因为,只有廉洁的官员才能组织廉洁的政府。如今世界上很多先进的国家都实行了官员财产公示制度。
1987年,官员财产申报与公开制度在我国被首次提出,曾有人连续7次提交建议。2011年2月27日上午,有领导表示:从长远看,我们还是应该实行政府领导人财产公开制度。不久将来会有财产公开制度在中国实施的那一天,相信那一天总有一天会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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