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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请大家围观海棠街道的无耻,见识什么是无下限的无耻![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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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20 08:5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县街汇得阳光大厦属20多年的自管老旧小区,最近又有人在收费,明显违反最新的《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第63条的规定:预收物业费的,不得超过合同有效期的剩余期限。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不得约定预收物业费。.......同一物业服务区域内同一物业类型、同一物业服务内容和标准的,物业服务收费应当执行同一价格标准。向父母官海棠街道反映,居然回复:住宅一个价、商业一个价,没问题!麻烦睁大你们的狗眼,12楼以上便宜些,13楼以上贵些,而商业基本在底下,按你们的逻辑商业还比住宅收的还要便宜!就让大家看看海棠街道如何愚弄群众的嘴脸!!!还有,无论是物业条例还是基层自治要求,无物业公司的小区都是你街道负责牵头治理,你们居然回复业主自己管理、不关你们的事。不奢望这帮蠹虫能维护业主的利益了,只请大家来围观下什么是无下限的无耻!!!

12楼为界,区别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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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5 16:35 | 显示全部楼层
经核实小区于2013年由小区业主共同确定收费事项,目前该栋楼共86户人,除4户人长期在外无法联系未交,1户人未交。其余81户均对物业费收取无异议,已按时缴纳物业费,如小区业主对物业收费有异议,可向物业公司提出,由小区业主共同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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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2-12-20 09: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能预收费;收费标准应一致。对这明显的违法事实只字不提,居然回复:没问题!!哈哈哈,请大家来观摩观摩这智商秀

 楼主| 发表于 2022-12-20 09:12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区物业费收入测算:小区就一栋楼。根据收费通知测算,住宅平均每户每年物业费约1600元。若每层5户,共25层,应共有125户,但按街道调查反馈数据住宅实有86户,可测算出商业部分面积约40户、占8层楼,商业与住宅的面积比例大约是1:2。住宅部分每年物业费为:1600×86=13.76万元。商业部分面积约占住宅一半,街道公示的商业物业费标准比住宅高1倍,故商业部分年度物业费也约为13万元。故整栋楼物业费全年约27万元。
支出测算:根据街道反馈,该小区2保安、1保洁每月开支:1800×2+1600=5200元/月,年度开支:5200×12=6.24万元/年。其他公共部分电费开支未知。
剩余部分:27-6.24≈20万元。这20万元里面应包含电费、日常维修,但是本栋楼只要一维修电梯,每次都是要业主单独交了钱的,并且每年必维修至少一次!

 楼主| 发表于 2022-12-20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些费用计算,街道是不得管的,就一句话不关他的事!哪里有一丝维护群众利益的心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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