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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嘉盛商业管理公司诈骗业主!请政府打击[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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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然之家人寿店,我购买的商铺,原销售公司承诺的每平方每月100元的租金收益,强制由成都市嘉盛商业管理公司出租给居然之家!租金收益,90%归商铺业主!10%归成都市嘉盛商业公司!然而今年的收益为1576.14万,用来分配给业主的租金不300万!现业主要求收回门面,还不得行,还必须强制给他们代租,典型的黑恶势力行为!请人寿县职能部门给予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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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6 15:48 | 显示全部楼层
#在这里快速回复#  经核实,《市场委托培育管理协议书》中约定“商铺收益的90%为业主的租金收入,10%作为成都市嘉盛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的运营管理收益”,双方合同自愿签署,合同、协议有效,业主对成都嘉盛商业管理公司收益租金存在争议纠纷,相关部门多次组织业主代表及律师、商管公司开展的矛盾纠纷调解,现初步达成的调节意见为:一是聘请双方认可的的第三方公司对商铺运营管理账务进行核算,二是在账务核算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进一步约定商铺租金事宜)。根据以上意见,我单位将于12月29日组织双方进一步开展纠纷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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