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抗击新冠病毒传染,已到重要的关键阶段。正确科学佩戴口罩在防制病毒扩散、保障自身安全等方面有非常重要的作用和效果。市民在乘座地铁、公交等公共交通时,都会自觉佩戴口罩,已经成为绝大多数市民的良好健康习惯。但有极个别人,在公共场所不戴口罩,给其他市民造成不安。在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街道、公园等场所,由于没有强制性的制度要求,不佩戴口罩的人极有可能严重影响他人健康安全和自身健康。为此,建议政府制订并颁布实施“口罩令”,从法制的层面规范戴口罩的行为。建议如下: 一、进入公共场所,包括城镇街道、商场、超市、医院、车站、公园、图书馆、博物馆、影剧院、政务中心等,应当正确戴口罩; 二、乘座市内所有公共交通工具,包括地铁、公交、出租车、网约车应当正确戴口罩; 三、驾驶车辆在公共道路或区域行使的,驾乘人员应当正确戴口罩; 四、在小区内公共地段应当正确戴口罩; 五、授权公安、街道、城管等职能部门,组成纠察队,对违反政府令、不戴口罩的行为,予以行政处罚; 六、授权公共交通、医疗机构、物业人员、单位安保人员、政务中心等单位或人员,对不正确戴口罩的人有权拒绝入内,拒绝提供服务或办事。 七、授权公民有权指责违反口罩令不戴口罩的违法行为人。 建议的目的是希望通过法制的层面和办法,形成人人正确戴口罩,共同防范新冠病毒感染,共同维护来之不易的抗疫成果。也使各单位、各窗口、每个公民,有法可依,遵纪守法,齐心协力,共抗新寇病毒。 建议可否,供参考。 2023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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