丑化与自我丑化
文/南湖居士
前几日,一部叫《风情不摇晃》的小说,突然冲进了热搜,不仅使得戒毒管理局点名批评“文学创作要有底线”,而且惊动了共青团中央,连续发文称“零容忍”。该书紧急下架后,作者对外界质疑做出回复:出发点是对正义的追寻,谈不上“洗白”,担不起也不能担这个莫须有的罪名。
笔者没有读过这本小说,所以内容层面的东西,是否真的包含美化毒枭、丑化警察的字眼,不便议论。单从一些粉丝的发言来看,确实比较过激,用三观不正去形容倒是很贴切的。此刻,我在思考一个问题,为什么只是几个虚构的情节,就引起了一系列扭曲,甚至是恶毒诋毁的话语。倘若纯粹的喜欢阅读猎奇作品,我以为,是不至于随意进行胡乱攻击的。想来,事件反映的矛盾根源,在于群众心目中的警察面貌,并非官方宣扬中的那么光辉伟岸,有人借着编造的故事人物宣泄窝火,委实是表象罢了。
让我们回归现实里面,远的陈年旧案姑且不讲了,拿最近曝光的许多新闻举例,比如江西胡姓高中生在学校神秘失踪、安徽渔沟中学的男生因校园暴力致死、河南杞县女孩实名举报为父伸冤、南昌女子遭到辅警猥亵后强制送精神病院、九江市富翁返乡投资被羁押无罪释放后病故……反观警方的所做所说,常常令老百姓深感失望,大跌眼镜,给原本已经沸沸扬扬的舆论一次次火上浇油,陷入敷衍隐瞒与推卸责任的泥潭,把依靠媒体影视树立的良好口碑砸的粉碎。
徒有其表,便是丑化能够占领市场的大原因。平日里做的不好也就算了,偏偏还要搞特殊化,面对大家的指正,总是摆出一般高高在上的架子,动不动要以“辱警罪”追究别人的刑责。无论什么时候、什么场合,凡是涉及到警察,不管他们对的或错的,总之是聊不得,更骂不得,彻底将自己置于社会的对立面。既干的差,又阻断了改善的言路,难怪网友通过丑化去传达憋在肚子里的愤懑和不满。
当然,我仍然要澄清一句,本人绝不是替违背道德的措辞辩护,而是希望人们明白一个道理——想要重塑警察的积极形象,采取规范互联网的方法毫无意义。应该停止荒唐滑稽的自我丑化,首先从点滴小事办起,展示认真查案的态度,实现秉公执法的目标,才可能挽回曾经丧失的公信力。
2023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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