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江县人民法院于2018年做出生效判决(2018)川1922民初1211号。该判决的执行案在2020年10月被申请人诉至南江县人民检察院,该院查明执行卷宗中出现多次执行终结,伪造有三份裁定书,有虚假的领取执行款记录。然而至今为止,申请人没有领到一分钱执行款。南江县人民法院伪造领取执行款记录,让被执行人逃避执行,判决书沦为一纸空文。 (检察监督) 通过调查后,该院发出南检民执监【2020】5119200004号监察建议书向南江县人民法院提出监察建议。在多次催促之下,南江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原局长雷强亲自到巴中找到申请人之女,信誓旦旦保证通过司法救助年底全部到位,同时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督察室也称按雷局长的方案处理,并让申请人回家放心等待。 转眼已近年关,执行款依然杳无音信。却等来了南江县法院执行局岳局长的电话称,申请人的司法救助他们已经报到政法委,也让放心等待。近日再次接到南江县法院的电话,原来多次承诺的司法救助不见了踪影,却通知让重新立案启动执行。一打听才发现,亲自当面做出保证的雷局长早已调离执行局,申请人一家的希望就此落空,申请人一家深感受到欺骗。 由于遭受严重交通事故,住院治疗71天,各种花费累计近20万元,张家明总算捡回一条命。然而头部的严重创伤导致神情恍惚,行走漂浮不定,长期需要护理陪护,加上大笔的医疗支出,家庭早已一贫如洗,子女负担沉重。摆在判决书上的执行款成了两位老人的一块心病,都已经70多岁的老人苦苦等待,盼有生之年能拿回执行款。 (张家明老人长期受交通事故后遗症困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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