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陈小红9”: 您好,您于1月19日23:25反映的问题我们已经关注到,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调查,杨某申请执行张某、广安某理发店健康权纠纷一案于2021年5月7日立案,经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2021年5月21日,我院传唤被执行人张某来院,张某表示无财产可履行,亦不同意与申请执行人协商,故我院分别于2021年5月31日、2021年6月21日对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1年8月10日,我院到被执行人张某户籍所在地调查,仍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因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我院于2021年9月27日对被执行人张某予以司法拘留十五日。2022年2月21日,我院组织双方协商,因分歧较大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但被执行人张某愿意根据每月收入情况分期履行。据了解,被执行人张某不定期给申请执行人杨某转账300-400不等。 近日,申请执行人的丈夫陈某某到院,要求查询被执行人收入状况并对其予以司法拘留。我院庚即联系被执行人张某,但张某称其现在广州,无法到院处理。本案已于2021年9月1日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的裁定,财产查询系统自动对被执行人账户进行监控并定期查询,当前暂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 另,申请执行人杨某于2021年12月3日以生活困难为由向我院申请司法救助;经审查,我院认为其申请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规定,故对杨某予以司法救助50000元。 本院将进一步加强沟通调查,充分挖掘财产线索,及时对被执行人财产进行查控,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感谢您对法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广安市前锋区人民法院 2023年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