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9月30日我爱人在眉山市中医医院行“药流不全”清宫术,因医院“手术麻醉前未落实安全核查制度,麻醉医师不具备单独麻醉资格、单独实施麻醉,出现麻醉并发症时未能及时发现、诊断和及时有效处理,导致出现了心博骤停的严重后果,却仍未启动抢救危急重症的抢救规程和预案,未能实施快速、准确、无误的抢救,造成我爱人离世的严重后果”?。 一、政策和法律依据 1.《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 2.《医疗质量安全核心制度要点》; 3.《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卫医政发(2010)11号); 4.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手术安全核查制度》的通知(2010.3.17); 5.《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 6.《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版》; 7.《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二、相关证据材料 诊疗病例、手术室过道视频监控 1.手术麻醉医师配备:张秀壮(中级职称)、李治(初级职称)。 抢救记录:11时36分麻醉、37分呼吸暂停、44分上级医师张秀壮到场。此记录为李治单独实施麻醉、张秀壮不在场凭证。 2.麻醉实施前未进行安全核查、手术开始前安全核查无麻醉医师签字且无麻醉安全检查内容; 3.抢救记录:11时25分面罩吸氧8L/分钟;麻醉记录单:6L/分钟。两份记录单记录不一致。 4.抢救记录:11时44分张秀壮到场,但11时41分“术中医嘱”,气管插管执行者和整个医嘱下达,均有其签名,且签名为同一人,涉嫌病历造假; 5.在整个抢救过程中未告知患者家属病情; 6.手术过程中两次电除颤均未提示除颤指针; 7.抢救记录显示11:59分未测出生命体征,术中医嘱单显示13:33分以后没有实施任何抢救措施,在15:50才宣布死亡。 三、诉求 1.查处李治单独麻醉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 2.追究张秀壮对下级医生缺乏指导、放任不管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并追究科室管理人员管理不善的相关责任。 3.查处医院管理不善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 4.查处医院违反部门规章和法律法规的行为,并追究责任; 5.要求医院就患方家属对诊疗过程中提出的质疑给与合理解释; 6.查处医院对患方家属就诊疗行为提出的疑问,采取不见面、不回应的行为。 7.要求医院提供与诊疗过程相关资料,包括:该院麻醉医师资格分级授权管理制度、麻醉科常见急危重病抢救技术流程与规范、手术安全核查制度、术前讨论制度、防范麻醉并发症的措施、医院针对心跳骤停、昏迷、手术等高风险意外事件的应急措施和救护机制、手术清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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