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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区法院的口头回复能作为法律维权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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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区法院想用口头回复敷衍了事,我不承认随风飘散的口头回复,我已经上过几次当了,口头说话根本没有约束力,你们好歹也是法院,一面之词的证明力强还是书面纸质盖章的证明力强?法官要求原被告提供的证据有证明力,不认可一面之词,堂堂法院还要这么无视司法规则吗?这笑话真是让人笑掉大牙,我在广安市中级法院的回复里就强调了不认可书面回复,广安区法院还要刺激我吗?我还不信有证据还治不了你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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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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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1 12:4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有证据法院枉法就去重庆第五巡回法院申诉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3-2-1 13:26
你是公职人员,纪委要约谈你了?

 楼主| 发表于 2023-2-1 18:0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匿名者 发表于 2023-2-1 13:26
你是公职人员,纪委要约谈你了?

没有约谈,我简单问了一下,纪委在违规泄露我的隐私,侵犯了我的隐私权,反正已经胜诉两场,纪委过分的话起诉纪委也不是不可能。我不想太多人知道,纪委反其道而行之,那我也不会客气,我维权跟工作没有关系,我首先是一个人,不能因为我是公职人员就放弃生活维权,我又没有利用公职人员的身份行使什么特权,请纪委不要再侵权!

 楼主| 发表于 2023-2-1 18:0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真诚提示 发表于 2023-2-1 12:47
有证据法院枉法就去重庆第五巡回法院申诉

可以跨省吗?广安区法院迟迟不处分陶筠和谭媛媛,我就是想依法维权,还广安司法光明。

 楼主| 发表于 2023-2-1 18: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纪委现在要介入,不管市纪委还是区纪委,就请你们好好追责,理清事实真相,依法依规办理,不要拿公职人员的身份强迫我息事宁人,我去年也找过市纪委,也在网上投诉过的,纪委置之不理,我还打算慢慢走程序追究纪委责任,既然你们假巴意思要参与,还泄露了我的隐私,侵犯我的合法权益,那请纪委拿出担当出来,规范这些人的行为,还我一个公道,还人民群众一个公道。

 楼主| 发表于 2023-2-1 18:1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 发表于 2023-2-1 18:1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纪委秉公办事我可以勉强不追究你们侵犯隐私权的责任,不秉公办事则一个责任都不落下,追究到底,你们要利用特权除掉我的工作,请便,我维权到底,健康才是我做人的根本!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3-2-1 18:31
依法开除公职,依据法纪处分……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3-2-1 18:43
楼主去看下江苏丰县前教师李文娟网络维权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3年开除公职的结局就知道了……

 楼主| 发表于 2023-2-1 22: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匿名者 发表于 2023-2-1 18:31
依法开除公职,依据法纪处分……

侵犯我民事权益的人吗?具体是哪个我不知道,估计他们直接互相包庇也不得说是哪个,我看纪委的态度,认真处理纠纷,处罚中医院、卫健委、医保局相关人员,尤其是广安区法院陶筠和谭媛媛,我就可以不追究纪委侵权责任,不依法处分这些人不要这份工作都要曝光追责。

 楼主| 发表于 2023-2-1 22:2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匿名者 发表于 2023-2-1 18:43
楼主去看下江苏丰县前教师李文娟网络维权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刑3年开除公职的结局就知道了……

寻畔滋事我也不怕,只要他能把罪名安在我头上,有证据怕啥,本来就没想过要考编,我又没有诽谤造谣,无事生非,别人侵权我还不能维权的话,那么这社会不给我一寸生存空间,我何必活着。一个人的健康都没有了,活着还有什么意义?这事发生在他们身上,他们还能忍气吞声?

 楼主| 发表于 2023-2-1 23:1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细阅事件来龙去脉,深感此次舆情事件,是近年来非常罕见的一个特例,是一个“新型舆情”。原因很简单,此前绝大多数涉及官员、涉及政府部门的地方舆情,常常是官员和部门有错在先、侵犯百姓利益,或者应对不当。但是这个规律在这里突然失效了。在此次事件中,除了当地派出所副所长在是否打人这方面无法自圆其说之外,官方的做法都是在现行的制度框架下进行的。很难说官方有什么明显的过错。

  比如,李秀娟在政风热线投诉后,地方多部门已经进行了公开调解,只是由于李秀娟索赔太高,调解失败;地方政府对于越级上访的处理,在现有的框架内,已经做到极致,最后万不得已才采取强制措施,而这强制措施的施行,也是在敏感时期,李秀娟进京,已经触及官员和体制的底线,官员只能进行反制……

  任何矛盾双方,只有毫无缓冲和调解的余地,才凸显真正的矛盾和冲突。而正是这样的矛盾,涉及到相关规则法规,才是一场无解的纠缠。因此一旦推进到公共舆论空间里,必将引发社会巨大关注,从而必将出现解决办法。社会也因此而进步。

  这也涉及到一个新闻学原理:任何一个事件,如果不能进入新闻议程,那就意味着它不存在。因为无人关注,没有成为公共话题。只有成为新闻议题,进入公共空间,才为世人瞩目,才会推动解决。就比如李秀娟引爆的这个事件,矛盾已经在公共空间引爆,并成为全国观众的关注议程,它必将有个博弈,也肯定会有个各方都能接受的结果--政府、网民、意见领袖、知识阶层,包括李秀娟夫妇,等等,起码达成一个社会共识!

  这场官民之争,我们可以将之定义为一场经典之战。因为这场交锋,让我们看到了社会的巨大变化。能令地方政府如临大敌的对手,仅仅是一个普通的弱者,而她通过一封公开信撬动了亿万网民的愤怒能量。地方政府争分夺秒地进行舆论战,而不是动用行政权力强行压制。这是一场争夺人心的战役,一旦迟了,网民的愤怒会化作排山倒海的舆论压力,砸向地方政府,代价惨重。

  这场舆论战的经典意义在于,双方都已经置身于公共舆论空间,任何以权压人、以势压人、骗取同情,都将在对方的揭露下无所遁形,并将遭到网友斥责。因此,方都必须拿出真材实料,用最具有说服力的东西来争取网友,争取民心,争取舆论支持。

  事实证明,作为经济人的李秀娟可能赌对了

  我们看到,眼下纷纷出炉的自媒体或者机构媒体的文章,都在聚焦一个问题:李秀娟为何不走法律的程序?认为走法律程序是摆在她面前的一条水到渠成的道路,而她拒绝走这条路,意味着她想折腾、想闹访,来谋取更多的利益!而这也是地方政府意图影响舆论的一个焦点论点。

  很多人很容易就忽视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每个人都是一个理性人、经济人。承认了这一点,也就是意味着每个人都以自身利益最大化为目标的。李秀娟夫妇都是大学生,自然也是个理性人和经济人,他们会经过详细的计算,作为一个面对强大的地方政府,他们自然会寻求最佳手段来争取权益。摆在他们面前的问题是:打官司,有用吗?但是显然,他们的内心给出的答案是否定的。从他们后来第二次发声来看,他们的确也考虑过司法途径,但是前后找的4个律师都拒绝了。而如果进行上访,并向网络发出公开信,和地方有关部门进行博弈,说不定会赢。

  事实证明,他们可能赌对了!

  如果没有上访,并获得社会足够关注,校方会不会答应先行代赔30多万元?(据媒体报道,校方在7月下旬承诺先行赔付。)

  如果没有这样的“折腾”,这个世界有谁知道他们的委屈和抗争?

  孩子一辈子的光明就此失去一半,36万诉求算多吗?……

  现在也有人指责,李秀娟的公开信系“有人操作”。但这并非问题的矛盾焦点。为了寻求社会广泛的关注和支持,一个经济人和理性人都会尝试将信件的修辞和话语模式进行悲情化的操作。如果为了这个“操作”而欲揪出“背后的黑手”,会误导整个事件的关注焦点。毕竟,我们现在关注的是真相以及结果。换句话说,即使找到了一个指导操弄的媒体大V或者相关律师,只要李秀娟公开信所述基本属实,如何将人家治罪?这种“揪”背后黑手的思维,源于传统的管制思维,无视当事人也是理性人和经济人的事实。

  人们虽然可以指责李秀娟,为了利益置当地社会安稳于不顾,但是我们也需要反思:为何当地未能给她提供继续走法律途径的信心和勇气?

  此案死结,在于忽视当事人核心利益诉求

  上文已经提到,这场官民冲突,从网民和群众的理性认知角度看,双方都没有特别明显的错误。那么此次事件出现如此剧烈的冲突情节,到底是在哪里出现了死结?

  我们的看法是,虽然当地政府的处理手段和应对办法遵循了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缺乏足够的人性化的温情。

  也就是说,没有将心比心地充分考虑到李秀娟的核心诉求,只是用制度冷冰冰的框架来应对处理,结果当事人郁结难平,一再上访。

  当事人李秀娟最核心的诉求是什么?孩子失明了,这辈子可能再也难以获得完整的幸福了,做父母的希望要获得与此代价对等的情感补偿和经济补偿。

  处理这样的舆情,需要情、理、法全部具备,缺一不可。而“情”的地位,首当其冲。

  但是我们从头梳理当地的处理手段,会发现处理这个矛盾的情、理、法三个关键手段要素中,法是完备了,理也是说尽了,但是缺乏最关键的情,而恰恰是这一点,失去了感化之力。相关部门只是走完了各种框架内的程序,但是始终未能消除李秀娟内心的块垒,也就是她的核心诉求依然没有满足。直到当地采取强制措施,而这个强制措施又激发起了她的强烈斗志。

  任何执法,如果没有人性化的操作空间和温情力量,即使全部正确,也难免导致人心不服,从而埋下继续发酵的种子。

  地方的做法虽然基本都合规合法,但至于当事人情感能否接受、内心是否受伤,并不在有关部门的考虑范围之内。他们所要的就是稳定。在面对媒体采访的时候,他们有条有理地摆事实、讲道理,但就是没想到,“情”的缺失,让一切都那么冷冰冰。这种冷冰冰对于当事人,是另一种伤害。

  而此案中,还有一个让围观的网民心绪难平的一点是,作为当事人的丈夫梁士伟,周楼小学校长,还承担着对同样是当事人、自己关系最为亲密的妻子的稳控任务,并因此遭遇停职处理!这样的做法,难免会勾起人们的不祥的回忆,回到历史上某个混乱的场景之中去,也难免会引起人们情感上的抵触。

  我们为什么要鼓励弱者大声说出来?

  人们会发现,在所有弱者和权力部门对峙的案件中,媒体往往站在弱者的立场,对权力部门进行诘问。此案也是如此,除了善良的网友,很多媒体也站在了李秀娟这一方,希望调查组和相关部门说明事情的来龙去脉。人们支持李秀娟大声地将事情的原委说出来。原因很简单,因为她是弱者。

  面对地方执法部门和相关部门,作为个体的李秀娟的全部武器就是作为现代经济人的理性思维、作为良知庇护所的网络公共空间,最后还有手无寸铁的脆弱躯体。但她最重要的武器,是将自己和案件暴露于网络的公共空间里,登上新闻的议程,获得了弱者真正的安全自保之道。

  进入公共空间,接受媒体的采访,回复网友的提问,弱者才算获得话语权力。面对网民的愤怒和疑惑,有关部门也因此被置于镁光灯下,必须就这些问题进行答复,并主动自证清白。否则,难以抹平网友内心的问号,这样的舆情也就难以消除。

  任何一个轰动全国的舆情,往往不会不了了之,因为亿万网民心中有刀尺,能够衡量事情的是非曲直。这把人心的刀尺,构成了达摩克利斯之剑,让人敬畏,也构成了一种公共压力,推动社会的法治进步。

  丰县李秀娟事件,无疑将是年度重大舆情之一。我们期待在全国网友和地方政府部门的共同努力下,真相尽快浮出水面,并给我们的社会,留下法治化的成果。

 楼主| 发表于 2023-2-1 23: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李秀娟的案例今晚看了一些消息,是真是假还有待辨别,我只是暂时了解,李秀娟没有走诉讼途径,我走了,我也走了行政主管部门途径,更走了纪委、检察院等途径,目前一直都是依法维权,李秀娟也并没有因为网络发声而被以寻畔滋事拘留判刑,而是以多次越级信访被处罚,李秀娟是否越级信访我目前只看到了官方的说法,具体她有没有越级信访我还不知道。官方还说执法记录仪刚好没电,这说法我认为更可能是删除了李秀娟被殴打辱骂的视频,我也害怕被官方报复,所以我现在活动都小心谨慎,一直在有监控的地方活动,人少了根本不出门,怕被报复,也买了报警器和辣椒水,以防被人突袭,反正我能做的就是依法维权,网络发声公开进度,非常感谢网友的提醒,我努力保持理性,自学法律,为了不泄露隐私,不聘请律师,靠自己的力量去打官司,维权途中不做违法违规的事情,我也希望他们不要把我逼疯,我疯了真的不知道会不会杀人放火。

 楼主| 发表于 2023-2-1 23:3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区法院还是不书面回复的话,我直接找区纪委反映了,反正纪委都在侵权了,我没打算这么早让区纪委知道,毕竟还涉及广安区另一位领导败诉,这位领导是不希望败诉影响她的职业生涯的,事情到这一步,把广安区法院徇私枉法的问题向纪委反映一下。

 楼主| 发表于 2023-2-1 23:43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维权期间已经把证据留好了,在帖子里也传了一些证据,网友能看见的,逼到没法了,也会学李秀娟实名在更大的平台曝光不公待遇的,反正有证据,不会让各位网友猜测真相的,我会同步公开证据还原事实。

 楼主| 发表于 2023-2-2 00:2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九条

  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支持追究陶筠、谭媛媛徇私枉法罪!如果我或者家属因此精神失常、自杀,陶筠、谭媛媛徇私枉法罪罪名绝对坐实,真的有那一天,希望知道的人为我申冤!现在无视,只会助纣为虐。

 楼主| 发表于 2023-2-2 00:37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一涉及纠纷就失眠严重,平时已经够折磨人的,何时才能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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