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庞雁冰被山东警方跨省抓捕事件:法律判断和常识判断
臧启玉律师
山西庞雁冰因为网络上写文章批评山东违法执法被跨省抓捕事件引发网络关注,我当时写了文章,认为很快就会放人,文章发表后不到12小时,庞雁冰被取保候审放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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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起案件和四年前的昆山龙哥反杀案非常相似,当年龙哥被反杀后,当事人于海明被采取措施,很多法律人认为于海明构成防卫过当,我反复研究现场视频后断定这是中国法治史上经典案件,填补了正当防卫经典案例的空白,认为于海明无罪,会很快释放,我的观点得到北京检察人士的支持,南北呼应,最终昆山警方把于海明无罪释放。
对于特殊案例,常识判断胜过法律判断,民事案件中有诉与非诉的差别,刑事案件中有罪与非罪的区别,最近几年来,对于国内重大案件的判断,我从来没有失误过。
针对山东地界发生的交管事件,山西庞雁冰作为官方认定的交管信息员,自然有评论的权利,这是公民监督权和批评权的具体体现,不应到被打压,而应当被尊重。
山西庞雁冰网络批评执法行为,是典型的无罪言行,山东警方跨省抓人,是典型的滥用刑事手段的报复行为。
山东警方仅仅办理取保候审放人是不行的,应当主动撤销案件,同时对当事人赔礼道歉,积极作出赔偿的表示。
我个人主观推测,这是某个权力人物在干预案件,随意动用警力命令跨省抓人的,监察部门应当调查清楚,依法追究个人责任。
针对山东沂南县警方的行为,山东临沂市公安局已经介入调查,我们等待最终处理结果,在结果没有公布之前,结合近年来的所见所感,我决定再不踏进山东地界半步,实在太让人恐怖了。
最近几年因为言论而入罪的案件在增多,我代理的胜诉案件中,从普通人的视角判断,当事人根本就构不成违法,其中权力报复打压的痕迹非常明显,然而虽然撤销了案件,这些作俑者并不会被追责,所以也放纵了权力任性。
我们口口声声要依法治国,法律却沦为权力者的工具,法律的尊严丧失,权力却日渐嚣张,这是一个不正常的社会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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