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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事件] 原来购买的食物里发现“异物”,依法至少要赔偿一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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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20 15: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天因为有人在桃李面包里发现刀片,不少人都想起了自己购买的食物里发现“异物”的经历。

遇到这种情况,绝大多数的人气愤之余也就算了。

毕竟,有过那么多索赔被商家构陷成“勒索”,然后还被成功“判刑”的大新闻。

这就导致很多人在食物里发现异物,即便反馈给商家,一般就是换一份、退全款、甚至在外面吃饭也就最后付款抹零头......

似乎,在商家那付款购买的食物有问题,就是消费者找到了占便宜的“借口”,毕竟有些商家眼里就是认为“在外面吃饭或者买东西哪有完全干净的”。导致一些商家提供了不合标准的食物比被恶心到的顾客还理直气壮。

其实,大可不必.......

这是我刚看到的,分享给大家: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10倍或者损失3倍的赔偿金,金额不足1000元的,赔偿1000元。

食品安全发.png
截图来自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

也就是说,食物里出现异物,起赔价就是一千!
如果商家确实是不小心,而且异物也不是什么恶心和对人体有害的,商家态度诚恳的话,建议大家也得饶人处且饶人(经历了前几天的状况,生意是真不好做)。但是如果异物确实太过危险、恶心,而且商家还一副理直气壮的态度,你依法索赔估计也会被对方喷,就没必要想太多,可以先向主管部门投诉,等执法人员到场再依法申请赔偿。

之前遇到火锅里有糖纸一样的异物,为了表现我纯粹是气愤,连商家打折都不要,就说你们个人好好跟后厨反馈。回家后想起,是糖纸不是整个糖,就是说那玩意儿是有人吃丢里面的垃圾,越想越恶心。当时真的太幼稚了,应该主张赔偿,让老板肉痛哈他才得对后厨破口大骂吧!


你们之前遇到类似情况都是怎么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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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21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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