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 渠县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 公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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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择优聘用。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录警务辅助人员30名(限男性),列入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队伍管理,协助人民警察开展相关警务辅助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3.具有高中(中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士兵报考或特别优秀者学历可适当放宽;4.具备履行岗位职责的能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具备岗位履职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5.年龄在18—35周岁(1988年2月16日-2005年2月16日期间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6.身高在1.68米以上,身体健康,体型端庄,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如五官畸形、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步态异常等),无影响面容且难以治愈的皮肤病(如白癜风、银屑病、血管瘤、斑痣等),无色觉异常、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左右单眼裸视力均在4.8以上;7.体重不低于50千克,体重不能超过标准体重25%,不低于标准体重15%(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8.招聘后服从工作安排;9.与其他单位没有劳务关系。(二)优先条件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下列人员:1.烈士和因公牺牲人民警察的配偶、子女;2.退役士兵;3.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4.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三)禁入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招聘为警务辅助人员:1.曾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2.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或者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3.曾被追究刑事责任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4.因赌博、卖淫嫖娼受过行政处罚或者有吸毒史的;5.曾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6.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的;7.曾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擅自离职,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8.提供虚假个人证明材料或者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9.国家规定的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其他情形。(四)薪资待遇新招录警务辅助人员实行月薪制,月工资3000元/月(含单位缴纳的基本社会保险部分和住房公积金),统一配发制式服装,工作日单位提供基本工作餐。
四、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1.报名时间:2023年2月17日-2023年2月22日(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2.报名地点:渠县公安局值班室3.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渠县公安”公众号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后现场报名提交。4.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按照本公告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提供以下材料:(1)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3)个人征信报告;(4)具有优先条件报名人员的相关证明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5)能证明自己符合招聘基本条件的其他证明材料。报名时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若因材料提交不真实、不完整或者错误填写等造成资格审查不通过、无法联系等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责任。(二)笔试1.笔试内容:常用法律法规及公文写作。2.笔试时间、地点:以“渠县公安”公众号通知为准。3.笔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笔试,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笔试。(三)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开展,项目包括纵深摸高、4×10米往返跑、1000米。注意事项: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不计算分值,成绩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体测合格人员才能进入面试环节,体测合格人员将在“渠县公安”公众号上发布。(四)面试1.面试内容:满分100分,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2.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照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面试人员达不到比例的,可全部参加。(五)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为100分。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根据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环节。总成绩出现并列的,优先顺序如下:符合优先条件人员、面试成绩,如通过上述规则仍不能确定排名顺序,则由渠县公安局研究确定。考试结果按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的方式计算。(六)体检体检实行等额体检,报考人员自行在三级以上医院参加体检,体检费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自行负责。体检标准除本公告明确提出的要求外,其他项目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录用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在体检结果公布之日起1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可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出现缺额,在进入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总成绩相同的,按前述规定确定名次)。(七)政审体检合格人员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政审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的,按总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八)签订合同政审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五、纪律与监督
为保证本次工作的顺利进行,保证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的公正性和严肃性,驻公安局纪检组、县公安局机关纪委、警务督察部门将全程监督,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和纪律要求。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人员,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招聘政策和具体事宜可咨询渠县公安局 联系人:余警官 18881820074有梦想,你就来
渠县公安期待与你并肩作战! 来源:渠县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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