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没有报案人醉酒的鉴定结论、公安起诉、检察院公诉,程序是否违法?法院判决胡X有罪是否枉法? --- 给四川遂宁市中级法院院长的求助信 尊敬的院长: 2021年家住安岳县大平镇的胡明豪去遂宁市读职业高中。 2022年3月30日,是朋友蒋x涛的生日,蒋x喊胡去绿谷酒吧喝酒,次日2点,胡准备回学校,被15岁的余x喊去她刚要的卡座喝果酒。胡去后,坐在一沙发中间,其右边是蒋X,酒吧里有许多沙发,罗X香偏偏把余X扶到其不认识的胡x身边坐下。罗x喝了一杯酒后,就跳舞去了?余x在此却一杯酒也没有喝突然倒在地上,胡扶起余X,余x就倒在胡的身上“昏睡”,胡怕其再倒,就用右手支撑着余X的肩。这时,酒吧管理员王X过来,将胡的手移到余x胸部的外衣上来回了几下,胡x见余这么可爱又可怜,就用嘴唇亲了几下,没有发现余X有酒气味。 31日下午余x 报案说:自己与罗X等朋友在佳乐KTV喝多了,21点我们几个朋友又进入绿谷酒吧喝酒,被胡X猥亵。 接着,余x的父母是离婚又再婚的,余委托律师调解,提出要胡X赔偿十万元、王X赔偿十万元。 胡X父母是农民,没有钱,只同意给三千元,后增加到六千元,余母说:至少一个人给7万元。不给,其哥哥扬言“要打人”调解无果。 接着,公安局立案侦查起诉,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支持公诉人有关“在余x处于醉酒昏睡状态下,胡X对其强制猥亵”,对胡X判刑九个月。 胡认为:上述判决枉法。理由如下: 一是余x是真醉还是装醉,没有是否醉酒的鉴定结论,立案缺乏证据; 二是胡家要求公诉人出具两次对被告人询问及班主任陪同询问的录像,公诉人出具证明,说该录像被覆盖了。案子还么没审理,怎么询问视频就没了呢这是掩盖违法事实。 三是对胡X的定罪证据仅仅只有几个与余有利害关系人事是而非口头证言。如“好像是”“看到”“感觉”是余X醉了。 前述说明,第一是余x 醉酒是假要钱是真;第二,定罪证据不确实充分。公安局立案程序违法;检察院公诉程序违法;法院判决缺乏证据枉法。 2023年2月23日,遂宁市中院审理了本案,据法官暗示,将维持一审判决。 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当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时,检察院应当作出对胡X的不起诉或者撤回起诉的决定。 我是《行政许可法》2004年实施后公益诉讼最大案件的代理人现年77岁的胡代国。 为了公正、为了孩子,请求院长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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