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从2022年三月信访近一年盼政府调处书面结论至今无果的再三诉求:
第一:省12345信访所反映的早年因仪陇县武装部渎职侵权盗档维权属往届政府己处理好的三笔补偿资金被误取消了,经政府调查邮政打款三笔款是否属实?
第二:信访过程中政府经办人明明是2022年9月20日才受理回复的,为啥官方落款为2022年8月29日不经调查核实歪屈信访事实?且代表仪陇县退伍军人事务局帮仪陇县委书记向四川网络问政平台和省热线12345不负责任的回复:第一笔取消早年往届政府己处理了的历史遗留问题是用低保项目变向给退伍党员的上访的维权补偿,己月领280元明明是2014年就被误取消了,而回复为啥政府说成是:“因2016年民政局大数据显示儿女有车房和2018年有养老金被取消的”?这与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和时间点有关联吗?第二笔2000年经县市分别审批的(有两个带病退伍定补证本本)月仅领11元也被取消了?第三笔2010年另财补每月50元密补2007年至2010年本人三年上访讨要公道心理和思想上创伤的润心钱也被误取消了?官方乱回复:“经调查双路社区主任50元不属实”?究竟是谁调查了谁说的“不属实”需党内澄清?
上述是否属政府公职人员官僚推诿不作为所导至久拖不决的回复失误呢?
第三:
求书面告知信访人具体从2014年被误取消之月恢复渎职盗档侵权补偿资金的兑现方案?
一一一委屈事实:
1. 1987年至1990年三年任乡镇成人教师兼文化站期间,可否按代课教师方式处理(有据)?
2. 无医保问题:2014年未取消退伍三项维权补偿之前(有据)本人居民医保是有80%优惠的?
3. 无居住门牌和无家可归的问题;可否将1993年在乡镇工作时,早年缴政府集资建房款6000元(其中:本人借仪陇县蚕桑局2000元和自掏包4000元)还原归政府,给本人一个无家可归的居住落脚点求有个身份证门牌号(有证据)或者因1995年省计委指标蚕桑已农转非买供应粮的户口,准予本人迁回原青春堰村去迁建住居养老?
4. 无分文退伍定补的问题:因1995年四川省统一转“非农”(有据)2006年义路镇管民政的说:“非农不能申办”被拒之了办理带病退伍700元定补之列,但后来为啥8****部队***团,***属涉核部队,仪陇县部分战友已享受了涉核定补700元左右领取了10个月,而当地政府又不告知本人去办理?
5. 持有失业证和再就业优惠证的(1978年部队荣立三等功和仪陇县蚕桑局多次评为先进个人,且1995年和1999两次曾被中共仪陇县委评选为优秀共产党员正因多次考招聘干部而落选,导致“非农”乡镇2002年被清临退伍役党员,定性为企业职工,为啥又不承认1987年至1996年参工前10年的视同缴费工龄?1996年后都是自掏腰包到2018年满60岁加4年军龄才仅领社保1200元钱,且无医保本人咋生存?
渴需市县政府对省12345热线即南充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己多次催转近一年久拖不决的信访,近快作出协调处理意见并书面回复本人恢复兑现结果?
诉求人:四川省南充市仪陇县义路镇被“清退非农八大员中的”退伍党员:
电话: 133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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