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27658|评论: 1

[群众呼声] @三问 内江市东兴区住建局,谁可以入住廉租房(一)?[已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3-3-22 15:53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于2023年3月20日在麻辣社区市州论坛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经内江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调查,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2014年底,我市根据中央、省相关文件精神,将廉租住房与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不再进行区分。根据2022年内江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内江市中心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细则》规定,公租房保障包括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两种方式。中心城区保障范围内的城镇住房困难家庭(含城镇最低收入、低收入、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自主选择其中一种保障方式。符合条件的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农民工等外来务工人员原则上只能申请租赁补贴,租赁补贴发放时限累计不超过36个月。内江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已发布《关于内江市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详细介绍了申报条件、方式、流程和所需交件资料。您可在各街道(乡镇)社区和“甜城房产超市”(网址:http://www.njfdc.net)公示公告栏查看。市本级经审查符合保障条件的对象,由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实施机构在公共媒体(内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和各街道(乡镇)社区予以公示。公共租赁住房房屋产权归政府所有,内江市没有入住公共租赁住房五年后可出售的政策规定。
如果您有新的意见和建议,可进一步反映和咨询内江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联系电话:0832-2064538。
感谢您对住房保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内江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事务中心
                            2023年3月21日
满意(0)
不满意(0)
高级模式 自动排版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