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 您反映的朗润国际社区12、13栋的问题已收悉。收件后,我局赓即指派专人对该问题核实调查,现回复如下。 按照《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号)第五条“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由规划、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四)法律规定应当由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对大型的人员密集场所和其他特殊建设工程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五)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六)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的其他文件。截止目前,我局暂未收到相关部门的相关资料,我局正在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中。 感谢您对县住房城建工作的支持。
营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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