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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说话讲良心

[群众呼声] 请问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释法明理,这到底是申诉还是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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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3-4-3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巴中市中级法院回复,熊医生交的申诉材料为什么要转信访处处理?
 楼主| 发表于 2023-4-3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市中级法院黢黑
 楼主| 发表于 2023-4-4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自从曾学原任巴中市中级法院院长以来,就把控告、申诉交由信访处处理。把立案庭,纪检监察室都改成养猪场了。
 楼主| 发表于 2023-4-4 10:22 | 显示全部楼层
曾学原院长也许能够把巴中市中级法院的腐败庇护下来,也许弄巧成拙
 楼主| 发表于 2023-4-12 17:04 | 显示全部楼层
巴中市中级法院咋不回复,“”这到底是申诉还是信访?“”

发表于 2023-4-12 19:2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别提了,原告诉讼请求被驳回,依法向“它们”申请判后答疑,可收了申请后。就好比石沉大海,没了下法。老百姓呀,法律到底在保护谁的利益?
 楼主| 发表于 2023-4-15 10:5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释法明理,这到底是申诉还是信访
 楼主| 发表于 2023-4-15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据法律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决定重新审判:
  (一)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影响定罪量刑的;
  (二)据以定罪量刑的证据不确实、不充分、依法应当排除的;
  (三)证明案件事实的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
  (四)主要事实依据被依法变更或者撤销的;

申诉人不服巴中市中级法院(2011)巴刑再终字第2号刑事判决书变更起诉罪名判决的医疗事故罪,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判决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可能无罪判有罪,依法向巴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申诉,请求依法重新审理。巴中市中级法院立案庭不依法对申诉立案审查,却将申诉交信访处处理。
 楼主| 发表于 2023-5-2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百姓到法院是为了解决问题的,绝不是来‘走程序’的。程序合乎规范,同时能实质解决问题,案结事了,才是诉讼的目的、才能体现诉讼的价值。”

 楼主| 发表于 2023-5-5 19:57 | 显示全部楼层
申诉本是法律规定的审判监督程序,是一个救济程序,但却被那些不要脸的法院及法官却把它当作信访程序,比如巴中市中级法院就明目张胆地将刑事申诉直接交信访处处理。
 楼主| 发表于 2023-5-9 07:43 | 显示全部楼层
请巴中市中级法院回复:立案庭为什么将刑事申诉交信访处处理?
 楼主| 发表于 2023-5-10 10:38 | 显示全部楼层
怎么不回答呢?巴中市中级法院也太不要莲了吧?
 楼主| 发表于 2023-5-14 10:55 | 显示全部楼层
群众来信是人民法院直接听取民声、了解民意的重要渠道。“
 楼主| 发表于 2023-5-14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群众来信是人民法院直接听取民声、了解民意的重要渠道。“有信必复”是最高法把主题教育检视整改的重要内容。
巴中市中级法院为什么就不回复呢?
(匿名发布)
(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3-5-16 10:04
关注。
 楼主| 发表于 2023-5-17 18:33 | 显示全部楼层
全国人民最深恶痛绝就是司法腐败,

法院审判人员利用国家给予的司法公权力特权,人为制造“冤假错案”的枉法裁判行为,从而捞取大量的不义之财,不仅损坏了国家司法权威。同时,也给遭到枉法裁判的受害人带来极大的痛苦。

 楼主| 发表于 2023-5-23 13:19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不敢回复呢?
凡是不敢见光的东西都不是好东西,比如鬼

发表于 2023-5-24 10:15 | 显示全部楼层
持续关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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