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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物业管理停车费[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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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19 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是河东保利江语城业主,从年前到至今数次通过12345热线反映小区物业管理停车费问题:私人地下停车位管理费收取60元/月不合理,要求退还不合理部分停车管理费。但前期经过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电话回复:业主签订了物业管理合同,60/月价格也在发改部门进行了备案。工作人员在电话回复中,我也提出过相关备案依据问题,并诚请工作人员帮助得到有效认同,到目前连续拨打多次热线电话,苦苦等待,并无人进行回复。
       我现在有好多疑问解不开:一是打听过遂宁整个楼盘都没有超过50/月的,为何江语城可以收取60/月,并持续好多年了,物业收取的停车管理费是市场经济还是有相关文件规定?是否合理?二是拨打12345热线迟迟得不到回复,近期几次都是主动再次拨打热线,通过热线工作人员解释有相关部门已经处理了,处理情况就是业主签订了物业管理合同,60/月价格也在发改部门进行了备案。是不是只要认定情况了,不需要相关部门再解释并回复了?三是我想知晓下疑惑我的发改部门备案依据,可不可以从相关部门获悉更加详细点点的内容,让我对价格认同?
      目前这种咨询难、维权难问题一直困扰着我,真不知道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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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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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23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您通过麻辣社区留言反映的相关问题,经市河东新区发展改革局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您所反映的保利江语城60元/月车位管理费于2013年5月在市发改委通过备案,开发商在房屋售卖时与业主签订的前期物业管理合同能够体现。2015年1月12日,省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13号),其中明确“从2015年2月1日起,放开住宅小区停车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综上,2015年2月1日后,小区停车服务价格由双方通过合同约定,不再属于政府定价范围。经了解,现保利江语城属于后期物业,即业委会与物业重新签订合同,相关价格标准业委会曾在公示栏作出公示,若业主对小区收费标准存在异议,可向业委会反馈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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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3-21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网友,您好!
留言已收悉,您反映的问题将转交给相关部门调查核实,目前正在处理中,请耐心等待。
感谢您的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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