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平昌县金宝新区管委会原委员、副主任,四川金宝新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向宏荣。2003年参加工作后,思维活跃、业务能力突出的向宏荣,在事业上可谓顺风顺水。不到10年,便从一名普通会计人员成长为多家国有企业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案例】向宏荣,男,1979年9月生,四川平昌人。2003年参加工作,200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四川金财金鑫投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四川金宝新鑫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平昌县宏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平昌县金宝新区管委会委员、副主任。2021年6月,接受南江县监委监察调查,同年11月,接受平昌县纪委纪律审查。
【案情】2021年12月,向宏荣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2022年9月,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5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万元。经查,2014年至2020年,向宏荣在融资及项目建设过程中,采取提高融资服务费率、签订虚假融资合同等方式,先后套取财政资金共计1790万余元。向宏荣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项目承揽和款项拨付上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索取或收受多人所送现金共计1414万余元。
向宏荣案再次警示我们,无论身处党政机关还是企事业单位,无论身居要职还是普通党员干部,都要做到“慎独慎初慎微慎友”。要明白手握权力是为了肩挑责任,要始终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如此方能不迷失前行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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