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走契税十年至今逍遥法外
一、基本情况:我们是四川省甘孜州泸定县熙和盛世小区的居民。开发商是四川盛熙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号:510000000060036;企业法定代理人:罗世昌。小区于2011年4月开始筹建,2013年9月27日竣工。商铺、楼房于2012年开始出售到现在已有11年余,小区共有2栋住宅楼共计88套住宅,商铺176间。
事实和理由既简单又清楚:就是开发商谎称受泸定县住建局、县税务局,委托他们公司代收契税和房屋维修基金,统一为我们办理不动产证,使我们信以为真。因而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同意开发商代为我们办理产权证,开发商同时承诺730天内未能办理产权证的,买受人有权要求退房或按日计算赔偿总购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结果开发商把契税和房屋维修基金骗到手后不为我们去办不动产证而是携款潜逃。有《商品房买卖合同》和熙建设公司的收款发票为证据,为何开发商骗走契税和房维修基金十多年不还,至今仍然逍遥法外呢?这还得从头说起: 二、维权走进死胡同:我们向县、州、省有关部门反映,回复都是请走司法程序。因小区业主来至全州各县,互不认识,最早只有17户参加到泸定县法院打官司,胜诉裁决书是(2017)川3322民初273号,后来有(2022)川3322民初527号等很多胜诉裁决书。都是法庭上开发商服从判决,事后拒不执行。申请强制执行又因被执行人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而终结执行程序。业主们好不容易了解到2019年5月23日有卖房屋尾款236803.00元汇入开发商的私人账户,立即向泸定县法院提供,但两周后告诉我们该款汇入开发商的私人账户后,由开发商用于发放已拖欠两年多的员工工资和购买断保的社保,款项已无剩余,目前无法追回。看来法院是只能冻结公司账户,却管不了私人账户的。小区的业主们,多数是来至各县的退休职工、干部,已从六十岁拖到70多岁了,拖不起啊,忧郁成疾有的已经去逝了。最早胜诉的官司至今7年多了,法院终结执行程序后,我们只能提供明摆着未完工的烂尾楼宾馆,又说是“县人民法院根据该线索到泸定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核实,经核实,被执行人盛熙公司名下商铺及在建酒店均已出售或设置抵押。”“综上,该系列案在执行过程中, 县人民法院虽已穷尽执行措施,但被执行人账户余额不足,无车辆登记信息和不动产登记信息,名下的财产均已设置抵押,目前暂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开发商现在哪里?在干什么?我们都不知道,老百姓怎么还能提供得到开发商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呢?开发商骗走的契税和房屋维修基金何时才能追回?我们房屋的不动产证何时才能办到?难道就这样无限期地拖延下去?…… 三、依法报案:2022年1月25日,我们联名到泸定县公安局去报开发商诈骗、侵占契税和房屋维修基金案,同年2月19日回复:“经审查认为不够成诈骗罪,侵占罪不属于公安机关管辖”。刑法第266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开发商虚构(谎称)泸定县住交局、县税务局委托代收契税和房屋维修基金(两年后未取得产权证我们去询问泸定县住交局和县税务局回答未委托过)的事实,骗我们当时信以为真而委托并向开发商交了契税和房屋维修基金(诈骗得逞),开发商明知收的钱是专项用于交给有关部门为我们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却故意不去交办而携款潜逃,十多年不还(这就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请问泸定县公安局这不是诈骗是什么?这个案子不属于公安局管辖该谁管呢?这分明是有案不立嘛。 泸定县熙和盛世小区业主呈上 2023年4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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