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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问市公积金中心:西溪首府以与你中心“签约到期”导致不能贷款买房责任该谁负?[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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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市公积金管理中心:西溪首府以与你中心“签约到期”导致不能贷款买房责任该谁负?


             谢歌说事

       近日,一位网友向谢歌说事反映:广安西溪首府开发商以其因与你中心“签约到期”为由导致有公积金的购房者不能用公积金贷款买房,而被迫商贷,这个责任该谁负?

       众所周知,因为不能公积金贷款买房而用商贷利息就要高多了。这对购房者来说,是没有充分享受到公积金贷款买房带来的政策优惠,造成了支付高额利息。

      谢歌说事以为,开发商以与广安市公积金中心的“签约到期”不能贷款是被忽悠购房者,原因有三:一、贷款基本是先还利息后还本金,第一年还的都是利息,等于白给商业银行一年利息。二、各地公积金使用率都很高,而且涉及到期房现房抵押不同政策的原因,部分购房者因贷了商贷就不能转成公积金贷款了。三、住建部有文件明确规定任何开发商不能拒绝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而造成所谓延期不能贷款责任在开发商,即违规的西溪首府。

       谢歌说事以为,按公积金贷款买房的相关政策,西溪首府如今以已与住房公积金中心签协议过期为由造致不能贷款买房明显违规。因为国家对公积金管理有明确要求,开发商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妨碍购房者以公积金的贷款方式购房。记住,这里强调的是“任何借口,任何形式”,那么,也就是说西溪首府以所谓的签约到期的理由导致不能用公积金买房的行为违规。据西溪首府开发商称,过去都是可以公积金贷款的,但是“第一期”的签约协议已过期后延长了一次又过期了。但问题是,“协议号”过期是真的开发商协议号过期,还是开发商有意为之阻碍购房者使用公积金贷款买房我们不得而知。其实焦点并不在于此,也根本不需要争议,就是说,无论是哪种情况造成购房者不能公积金贷款买房的责任都在开发商,其做法都是违规的,也是懒政行为,应予纠正并应由开发商去与住房公积金中心继续协商办理签约延期。由此可见,公积金贷款迟迟不能办理的主要原因在开发商因协议号过期后没有主动积极协调解决协议号的事,导致购房者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这个责任在开发商,更不是拒绝购房者的理由,是在损害购房者利益和权益。购房者可以向通过包括但不限于以网络诉求的形式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房管局,市场监管局进行投诉,表达意见。

      我们不能揣测开发商是否有意为之,但已经导致购房者无法办理公积金贷款而被迫办理商贷是不公平的。西溪首府开发商是国企,也是政策的执行者,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对此责无旁贷。

      在此,有请广安公积金中心对相关政策法规进行解释一下,特别针对西溪首府开发商的问题重点说说,到底责任该谁负?

       后续,我们将持续跟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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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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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6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谢哥说事”:

  您好,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注。您所反映的情况,市公积金中心第一时间关注到并开展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4月5月上午,市公积金中心赓即与西溪首府楼盘项目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取得联系,了解相关情况。西溪首府楼盘项目于2020年3月18日与市公积金中心签订了合作协议,2022年3月17日合作期满。2022年4月24日,该楼盘项目开发企业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了合作延期申请,合作时间延期至2022年9月30日。西溪首府楼盘项目已于2022年下半年竣工验收,目前正在申请办理楼盘项目“大产权”。

  根据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大产权”办理后房屋性质即为现房,所销售的房屋不能在不动产部门办理预抵押登记(期房),购房人也就无法通过期房的方式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保证已购房者按合同约定时间拿到房产证,一般不会再向市公积金中心所属区市县管理部提出合作延期。针对此类已完成“大产权”办理的楼盘项目,市公积金中心仍然支持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即房地产开发企业以现房交易的方式进行销售,购房人可凭相关购房资料参照二手房贷款模式到市公积金中心区市县管理部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

  同时,市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又再次向该楼盘项目工作人员解读相关政策,并与开发企业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协商,建议其采取以下措施,保障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需求:一是根据其楼盘销售情况,继续延期合作,适当暂缓“大产权”办理时限;二是即使正办理“大产权”相关手续,暂时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也应向购房者进行解释,在“大产权”办理后,完成了“分户产权”,也可通过现房交易程序继续支持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购房需求,市公积金中心也将一如既往予以支持和配合。

  二、相关政策情况

  (一)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四川省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为确保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安全,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提供担保,在所购房屋未取得不动产权证落实正式抵押前,由开发企业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担保,所购房屋取得不动产权证落实正式抵押后,由借款人所购房屋抵押担保。

  (二)近年来,受疫情及经济形势下行影响,我市楼盘修建周期和去库存周期加长。为助企纾困,2022年以来,市公积金中心先后推出优化楼盘合作条件、阶段性免收贷款保证金、企业及职工缓缴公积金、受疫情影响未及时偿还的贷款不作逾期处理,提高多孩家庭公积金购房贷款上限和租房提取额度等多项支持政策。其中,在优化楼盘项目合作条件方面,取消修建进度占比达到30%、房地产企业年度审计报告等要求,采取了“楼盘项目五证齐全即可申请合作,阶段性减免贷款保证金,合作期满实行承诺制即可申请延期”等惠企措施,支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温馨提示

  缴存职工购买住房时,如遇到开发企业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等方式限制、拒绝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都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市公积金中心举报电话0826-2357077,市公积金中心会及时处理,对拒不整改的开发企业,将严格按照住建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土资源部《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建金〔2017〕246号)有关规定,会同相关部门从严查处。今年以来,市公积金中心已约谈查处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开发企业故意提高房屋总价款案件2起。

  下一步,我中心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合作楼盘项目的监督和检查,加强政策宣传,并认真研究、处理类似情况和问题,全力支持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求。

  再次感谢您对市公积金中心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同时也对向您反映问题的网友表示诚挚的歉意,希望通过您请该网友与我中心联系,我们将竭诚提供服务和政策解答,并协助其联系西溪首府楼盘项目开发企业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事宜,帮助他(她)实现“安居梦”。

  广大缴存职工如有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的咨询、求助、投诉、举报和建议等方面的需求可拨打服务电话,市公积金中心将努力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同时,我市住房公积金各类最新政策会通过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积金服务专栏,以及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及时对外发布,诚挚邀请大家关注、了解和监督。

  市中心贷款信息科服务电话:0826-2357077

  广安管理部服务电话:0826-2326719

  前锋管理部服务电话:0826-8387002

  华蓥管理部服务电话:0826-4835181

  岳池管理部服务电话:0826-5239890

  武胜管理部服务电话:0826-6251380

  邻水管理部服务电话:0826-3255807

  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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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优秀网友 2021年优秀网友 2020年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版主团队 2016年优秀网友

 楼主| 发表于 2023-4-6 1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安公积金中心 发表于 2023-4-6 17:02
  “谢哥说事”:

  您好,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注。您所反映的情况,市公积金中心第一时间关 ...

高度重视,积极回应网民关切,政策法规解释非常透彻。感谢及时回复,诚谢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点赞👍
发表于 2023-4-6 17:13 | 显示全部楼层
  “谢哥说事”:

  您好,感谢您对住房公积金工作的关注。您所反映的情况,市公积金中心第一时间关注到并开展调查,现回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4月5月上午,市公积金中心赓即与西溪首府楼盘项目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取得联系,了解相关情况。西溪首府楼盘项目于2020年3月18日与市公积金中心签订了合作协议,2022年3月17日合作期满。2022年4月24日,该楼盘项目开发企业向市公积金中心提出了合作延期申请,合作时间延期至2022年9月30日。西溪首府楼盘项目已于2022年下半年竣工验收,目前正在申请办理楼盘项目“大产权”。

  根据不动产登记相关规定,“大产权”办理后房屋性质即为现房,所销售的房屋不能在不动产部门办理预抵押登记(期房),购房人也就无法通过期房的方式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因此,房地产开发企业为保证已购房者按合同约定时间拿到房产证,一般不会再向市公积金中心所属区市县管理部提出合作延期。针对此类已完成“大产权”办理的楼盘项目,市公积金中心仍然支持缴存职工办理公积金贷款,即房地产开发企业以现房交易的方式进行销售,购房人可凭相关购房资料参照二手房贷款模式到市公积金中心区市县管理部申请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

  同时,市公积金中心工作人员又再次向该楼盘项目工作人员解读相关政策,并与开发企业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沟通协商,建议其采取以下措施,保障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需求:一是根据其楼盘销售情况,继续延期合作,适当暂缓“大产权”办理时限;二是即使正办理“大产权”相关手续,暂时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也应向购房者进行解释,在“大产权”办理后,完成了“分户产权”,也可通过现房交易程序继续支持缴存职工公积金贷款购房需求,市公积金中心也将一如既往予以支持和配合。

  二、相关政策情况

  (一)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四川省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为确保住房公积金贷款资金安全,借款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提供担保,在所购房屋未取得不动产权证落实正式抵押前,由开发企业为借款人提供阶段性担保,所购房屋取得不动产权证落实正式抵押后,由借款人所购房屋抵押担保。

  (二)近年来,受疫情及经济形势下行影响,我市楼盘修建周期和去库存周期加长。为助企纾困,2022年以来,市公积金中心先后推出优化楼盘合作条件、阶段性免收贷款保证金、企业及职工缓缴公积金、受疫情影响未及时偿还的贷款不作逾期处理,提高多孩家庭公积金购房贷款上限和租房提取额度等多项支持政策。其中,在优化楼盘项目合作条件方面,取消修建进度占比达到30%、房地产企业年度审计报告等要求,采取了“楼盘项目五证齐全即可申请合作,阶段性减免贷款保证金,合作期满实行承诺制即可申请延期”等惠企措施,支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三、温馨提示

  缴存职工购买住房时,如遇到开发企业以提高住房销售价格等方式限制、拒绝购房人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都可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或市公积金中心举报电话0826-2357077,市公积金中心会及时处理,对拒不整改的开发企业,将严格按照住建部 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土资源部《关于维护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购房贷款权益的通知》(建金〔2017〕246号)有关规定,会同相关部门从严查处。今年以来,市公积金中心已约谈查处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开发企业故意提高房屋总价款案件2起。

  下一步,我中心将会同相关部门,加大对合作楼盘项目的监督和检查,加强政策宣传,并认真研究、处理类似情况和问题,全力支持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需求。

  再次感谢您对市公积金中心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同时也对向您反映问题的网友表示诚挚的歉意,希望通过您请该网友与我中心联系,我们将竭诚提供服务和政策解答,并协助其联系西溪首府楼盘项目开发企业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事宜,帮助他(她)实现“安居梦”。

  广大缴存职工如有住房公积金相关业务的咨询、求助、投诉、举报和建议等方面的需求可拨打服务电话,市公积金中心将努力提供最优质的服务。同时,我市住房公积金各类最新政策会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公积金服务专栏,以及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及时对外发布,诚挚邀请大家关注、了解和监督。

  市中心贷款信息科服务电话:0826-2357077

  广安管理部服务电话:0826-2326719

  前锋管理部服务电话:0826-8387002

  华蓥管理部服务电话:0826-4835181

  岳池管理部服务电话:0826-5239890

  武胜管理部服务电话:0826-6251380

  邻水管理部服务电话:0826-3255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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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6 21:14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事实、依据、后续办理事宜等回复的非常详尽!!不像其他部门回答的敷衍、含糊不清

发表于 2023-4-7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谢歌说事 发表于 2023-4-6 17:59
高度重视,积极回应网民关切,政策法规解释非常透彻。感谢及时回复,诚谢市公积金管理中心。点赞👍 ...

感谢您对公积金中心工作的肯定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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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4-10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有理有据,可以看出是用心在解答,单位作风非常好,非常重视我们老百姓所关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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