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记错的话应该是1998年左右,我买一嘉陵摩托出租拉客,可以说此遭遇是我像一张白纸的人生第二次屈长,遇着不公的事、不公的人、不公的单位,真的会使人终身苦忆。
一天早上,我骑车上街,另外一人是九村张树丰,在镇上负责管水利、党员;我右他左、他从街上骑摩托回家,我与他在一大反弓路形状的公路正中相撞,他头顶我嘴巴上牙,双方车都有不同程度的撞坏;我当时昏迷,看所有东西都是双影,他头上被我上牙顶开一血口,当时报警后,县交警队人员到了现场的。
张树丰当时通关系,是他一个队在县广播局的张怀丰,张怀丰通过连帶关系,背后联系好当时处理事故的罗志聪,我与张去交警队处理事故,罗给我分6成、给张分4成,我不同意、因我自己事后回忆,我靠极右行驶而相撞、为啥给我分6成责任,罗看放不平,就把张叫一边去谈,他俩没谈拢,气得罗志聪当我的面吼张,你妈的xx、给你谈你还不同意,你是无证驾驶,我可以马上叫人把你帶走,一会儿、县中队真来了两个民警,把张帶走了。
他关系网太强,一会儿县法院来了几个人,从交警队把我的摩托车推上车拉走,说是什么财产保全,张树丰也就放了出来,过一段时间县法院开庭,张树丰官司打赢了,法庭判我赔张树丰900元,关健事实是,我当时小分家养孩子真没钱,我被逼借别人处900元赔与了他。
去年的政法委整顿,我再次向西充县人民法院申诉此问题,收到的结果是敷衍久拖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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