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 您好,感谢您的留言,现对您反映的问题回复如下: 普安镇G350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按照广府发〔2018〕11号文件及广安府办函〔2020〕93号文件相关标准执行,您家房屋位于该征拆范围。按程序被拆迁人与普安镇人民政府签定拆迁补偿协议后,镇政府即支付一半补偿费用用于前期搬迁安置,被拆迁人在规定时间内自行拆迁完毕经验收合格后,镇政府将剩余补偿费用全部支付。拆迁完成后被拆迁人可自行到普安镇人民政府领取拆迁补偿协议。 如仍有疑问,可前往普安镇人民政府进行咨询或电话咨询(0826-5952041)相关征拆政策。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家庭幸福!
岳池县普安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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