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行禁止是对政府行政起码的要求
《人民日报》刊登了《践行限塑令是一场持久战》的文章。外国人看到这题目,必坠五里雾中;中国人看到这题目,则是欲哭无泪了。古代政治家王安石说,自古驱民在信诚,一言为重百金轻。令必行,行必果,是对政府行政起码的要求,必须做到的。然而,看看我们现在,这个那个法令不断出台,却又得不到很好的实行。例如《劳动法》颁布二十年了,现在有几个农民工受到了《劳动法》的保护?超时工作,廉价劳动力照样是常态。政府的法令可以堂而皇之当废纸,法律的权威性还有吗?庄严神圣何在?法律可以当狗屁,这是古今中外少有的怪象。人们怎么能不欲哭无泪呢?
一个国家,法令颁布了就要实行,得不到实行是不正常现象。世上无难事只要肯登攀,不可能有实行不了的法律。践行限塑令真的是一场持久战吗?如果首先从源头抓起,不允许厂家生产不可降解塑料袋。没有了产品,又何来销售?自然这种塑料袋就从市场上消失了。“黑作坊生产多,基层监管执法困难”,这样推卸责任是不对的。黑作坊敢大胆地生产,原因全在地方政府监管不力。是地方行政执法官员工作责任心不强,没有认真履行好职责,踏踏实实把自己的工作干好;甚至还官商勾结,只要给好处费,就睁只眼闭只眼,默许生产的结果。就跟《环保法》高调出台,环境污染依旧,如出一辙。
政府行政执法就是为了制止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社会正常秩序。在过去交通信息不发达的年代,政府官员尚能做到这些。现在现代化了,政府官员反而担不起这个责任,完不成这些任务了。这不是笑话吗?在德国,警察居然管到恶意骂人了。
衡阳柏坊铜矿 唐铁云 2016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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