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人:网名“李本清”
被举单位:四川省巴中市东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巴中市东方商贸物流园有限公司、该项目B栋停车场管理承包公司、该项目停车场左侧二手家具旧货市场经营公司
事由:东方鑫村项目2期的开发商、物业公司、停车场承包人、家具旧货市场经营公司等4家公司未经1次消防验收、竣工验收擅自使用经营停车场和家具市场。其次,该停车场无消防设备;停车场非法擅自使用经营面积约10000平方米;家具市场非法擅自使用经营面积约3000平方米。
该项目于2017年12月19日,由《巴中市巴州区房屋两证遗留问题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遗留问题现场调查表》,里面没有1次消防验和竣工验收合格报告;且消防部门意见签注栏里“同样没有签关于1次消防验收合同的字样”。故举报人认该项违法擅自使用并经营属实,请主管行政执法局正面予以合复“举报内容是否属实”?对如实举报的上述4家单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及“罚金”,请予以回复并公示。
附现场拍摄视频:
1、拍摄日期:2023年4月18日上午
2、拍摄日期证据:附视频中该停车场入口无人自动车辆管理车闸机显示日期为2023年4月8日
3、拍摄地点:东方鑫村2期
4、拍摄位置:2期地下停车场,视频中有位置坐标
5、停车场经营现状:目前该停车场所有车位全部租赁出去了,且租车位的全是年租一次缴纳1年租金。视频中正好有包月车辆出去,上面有显示包月车辆车牌、离场日期、停车时长。视频中地下停车场所有车位全部车辆。
综上所述,请严肃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公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