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蓬安招商引资打造“恒丰国际商业中心”,政府还成立了县领导为指挥长的恒丰项目指挥部。 大家都是因为有政府公信力作保障才购买了恒丰商铺,并与迪马斯公司签了商管合同。 如今,距离交房期已过3年,这3年租金抵了当时部分购买金额。按商管协议,第四年、第五年应该是固定租金收益(PS:以当时购买价30万算,第四年、第五年固定租金收益大概各是3万块钱)。可迪马斯公司却不认账了,耍赖、耍横,非要只付固定租金的40%给业主,另外提了4个狗屁方案,还说只要60%的业主同意就全部照此执行。 请问:1、政府还有没有公信力了?这就是您招商引资的项目?就是这样来哄骗业主的?2、前期购买商铺时签的协议还有没有法律效力了?是废纸一张吗?迪马斯公司公然挑战《民法典》,请问政府管不管?3、所有业主心声:一是必须按原来的协议执行,支付100%的租金;二是若迪马斯公司无能,就支付违约金,业主马上与你解除商管协议,收回经营权;三是请政府要么另选一家有信誉、有能力、有担当的公司当接盘侠。 请青天大老爷做主!别让蓬安人民的血汗钱打水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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