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经县综合执法局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经调查,人和佲都小区售房部已转卖给现在业主(刘某),刘某在售房部后占用小区公共区域搭建了25平方米左右的房屋。2022年10月份,刘某将售房部门面及搭建部分一并租给市民开餐饮店(悦心食府),搭建部分作为餐饮店厨房使用,该餐饮店正常营业。搭建部分作为厨房使用的房屋未经过规划许可,属于违章搭建。县综合执法局于2023年1月5日根据《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已函告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刘某整改前不予办理该处的房产变更、转移、抵押登记等手续,待业主自行整改后,再对其进行解除。
县综合执法局于2023年2月16日再次约谈了该房屋业主(刘某),向其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遂宁市城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于2023年3月6日向该业主(刘某)下发了书面限期整改通知,要求其限期整改、拆除违建部分、恢复原貌,如限期内未自行拆除,县综合执法局将依法对违建部分予以强制拆除。
县综合执法局已于2023年3月23日对刘某的违法行为予以立案调查处理,现该案正在办理过程中。县综合执法局将加大办案力度,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及时进行处理。如您还有疑问,请随时拨打县综合执法局电话(0825-7888000)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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