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初,网络上有一条留言,群众的点赞量超高:“期待张军加大力度纠正冤假错案,发挥最高人民法院刚刚又改版的申诉信访网络平台,不要让它载浮载沉兴勃亡忽程序空转,强劲运行起来”。
群众不约而同点赞的这一留言,反映了两个客观事实:一是冤假错案的存在;二是人民群众仍然坚信法院是守住社会公平正义、公民尊严的最后一道防线。
一般来说,一宗冤假错案的发生,会贯穿整个司法系统的各个环节,牵连多个部门。
以刑事案件为例,一旦冤假错案发生,从案件侦办的公安机关、负责案件审查的检察院、再到审理案件的法院,无一可以逃脱干系——以公安、检察院、法院的专业能力,不可能分辨不了案件的真伪,只会存在有没有坚持真理和底线。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形成刑事冤假错案的因素愈发复杂,但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可以概括为下述五个方面:
非法取证,权力干预,利益驱动,理念误区,排斥律师。
1、非法取证
没有程序的正义,就很难保证实体的正义。
而非法取证,就是程序正义的天敌。
2、权力干预
显而易见,如果没有权力的干预,冤假错案的形成、类似刑讯逼供的行为就很难有生存的土壤。
3、利益驱动
制造冤假错案最初的目的都是为了攫取利益。
4、理念误区
司法人员,将民事中的经济纠纷,认定为“有罪”的刑事犯罪,“有罪推定”都是司法人员的理念误区。
事实上,一些受害人也意识到,只要权力够任性,任何的民事纠纷,都可以认定为刑事犯罪。
5、排斥律师
现实中,构成冤假错案的另一个特征就是武断粗暴地排斥律师。
结语
对于刑事案件中的冤假错案来说,程序的非正义几乎贯穿了始终。从这一角度来说,程序正义的重要性要大于实体正义。因为程序的正义,才能承载更多的实体正义,才能防范冤假错案的发生。
早在2013年,中央政法委就出台了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的指导意见,明确冤假错案标准、纠错启动主体和程序,建立健全冤假错案的责任追究机制。并指出,对于刑讯逼供、暴力取证、隐匿伪造证据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2022年,最高检发布消息称,在过去的一年中,对2018年再审改判的246件刑事错案,开展了检察环节追责工作,实践了时任检察长张军作出的“刑事错案不能止于国家赔偿,追责必须落到责任主体”的庄严承诺。
2023年,张军履新最高法院长,被群众寄予厚望。
人民群众仍然坚信,人民法院将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形成完善的冤假错案纠错机制,人民法院将坚守社会公平正义的底线,坚守司法公平正义的水源不被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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