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间国家环保督察巡查的时候南充倒是清净了一些,可过了几个月,广场舞大功率分贝音响死灰复燃。西山运动场虽然是公共活动区域,不代表那个噪音可以扰民吧?周围也有住户,并且有很多未成年的小朋友在那里经过 玩耍,公共场合更应该注重更多人的权益。很多素质高的广场舞群众都是戴耳机进行活动,希望有关部门加强对西山运动场加强管理,建议在西山运动场临北湖路广场舞聚集地区域 安放分贝仪检测设备,并贴张有关环境噪音污染法,制定超过分贝就没收音响等严厉措施。打造宜居城市还是要从细节做好,那种“噪音热闹”要不得,反而更让人厌恶。
之上是我半年前疫情期间发的,相关部门做了处理回应。现在疫情结束了,就没人管了?难不成非要中央环保督察的时候才可以制止这种扰民事件发生?
我建议:如果不能让他们控制自己的行为,就禁止在西山运动场跳广场舞 唱坝坝歌。才能有效禁止这种扰民行为。有这种不文明行为,难成为文明城市。
建议城管部门直接没收这种扰民的音响,不要每次都是说什么劝导,那些人但凡有点意识都不会做出扰民的行为。
更建议不要让他们在这个位置跳,西山运动场那么大,非要在这里扰民 难道是因为其他区域的住户惹不起吗?
请西山运动场管理方,街道办事处或者相关部门给一个确切答复。如果都管不了 我会逐级反应投诉。难道这就是南充的生活环境城市管理成效???
[size=0.19]我国法律关于禁止噪音扰民作出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禁止任何单位、个人在城市市区噪
[size=0.19]声敏感建设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可能产
[size=0.19]生干扰周围生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必须遵守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
[size=0.19]第五十八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可以并处罚款:
[size=0.19](一)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使用高音广播喇叭;
[size=0.19](二)违反当地公安机关的规定,在城市市区街道、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组织娱乐、集会等活动,使用音响器材,产生干扰周围生
[size=0.19]活环境的过大音量的;”
[size=0.19]噪音的标准如何确定
[size=0.1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与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联合发布《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规定了关于的环境噪声限值
[size=0.19]及测量方法,其中与生活环境相关的噪音标准为:
[size=0.19][分类]
[size=0.19]0类声环境功能区:指康复疗养区等特别需要安静的区域。
[size=0.19]1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居民住宅、医疗卫生、文化教育、科研设计、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需要保持安静的区域。
[size=0.19]
[size=0.19]2类声环境功能区:指以商业金融、集市贸易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业、工业混杂,需要维护住宅安静的区域。
[size=0.19][噪声限值]
[size=0.19]各类声环境功能区的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