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凯悦名城二期业主。
新房结后一直未装修,只是按照要求定期缴纳物管费,也未接到相关任何关于凯越名城除物管外任何通知。
今年全面装修房屋,在开通天然气时,物管出具一张垫付天然气开通委托书,当时没多想就去了天然气公司,被告知需要缴纳4200元开通费。
后:咨询物管公司,告知20年后因凯越名城开发公司因经营不善,无钱缴纳天然气开通费,经政府处理凯越名城问题工作组研究决定由业主垫资缴纳。待b区10栋交房验收后,办理房产证时统一处理。
请问住建局:1.是否有相关文件以及工作组会议纪要?
2.垫资退还具体流程如何?是否能退还,何时退,怎么退。
3.承诺于2019年完工的b区10号楼何时完工,何时才能通过验收?如果不完工是否就不能办理房产证,这个费用也就不了了之?
4.相关通知何时告知的?
请问兴圣天然气公司:1.你公司与凯越名城房产公司纠纷,由三方业主承担,是否合法合规。
2.前面业主均未自行缴纳,后续让业主自己出是否合理?
3.是否履行告知义务,何时通知的?
麻烦以上两个单位能回复一下,对于巴中人而言,4200元都相当于一个月收入了,不算低。费用不是什么大问题,但是平白无故花了不该花的钱也是对自己生活的不负责任,只要确实有理有据,我们也不会无理取闹,烦请相关单位或工作组给个明确的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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