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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非法夜间野蛮性强制拆迁谁来管[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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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7 2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本人苟富忠2011在达州市通川区西外镇柏阁社区二组(现为高新区幺塘镇)流转襄渝二线无法复耕的弃土场在签订流转合同后,经社区和居委会同意进行了平场整理,之后建围墙搭设配套的厂房、自建住房(本人是本村本组居民和其他居民一样享受当时政府鼓励自建房解决居住,同时我还可以守护管理农场),本人至今未安置,后经政府职能管理部门分别注册了达州市通川区柏阁建筑机械修配厂和达州市通川区新田湾种植场,2018年统征时把土地费打到社区二组了,本人企业和住房一直未赔偿安置,时至20221226日高新区房征中心约本人谈拆迁,他们没有出示任何预公告、公告、评估报告,至2023413日分别6次谈判,有房征中心、幺塘乡和社区参加(有会议签到表),每次他们只谈拆迁政策文件,不谈中国法律,不尊重事实,强买强卖欺行霸市。
   2023413日下午两点半,高新区房征中心、幺塘乡政府和社区还打着带评估人员来认定企业财物,于2023414日凌晨三点左右,深夜有七、八个不明身份的人翻墙而入,断水断电,强行控制住房中守护人李学明,把手机和钥匙都抢走了,强行把李学明押至出场地大门五十米处有警车在三鑫家具厂门口,有社区、幺塘派出所的接应把守护人李学明强行拉上警车带到派出所,直到早上8点多才放行,2023414日凌晨3点后深夜既没有和苟富忠达成一致签字认可,也没有任何法律文书告知苟富忠的情况下,强行在夜间偷偷破坏强拆农场所有构建筑物及机械设备等,本人早上733分接到强拆的消息,本人打110指挥中心三次报案(有录音)最后有警察转接的录音,警察电话是1808151*,现场有政府派来的消防车川X6642、川X6660
    本人一再给所有参与谈判拆迁的工作人员申明,不想占有国家一分钱的便宜,只想拿回本钱或能够承受损失的范围。但我在讲文明时,他们就来野蛮破坏性夜间强拆不讲法律,我是卑微的群众,我无处讲理,只好请求上级领导为民做主。
以上全部属实,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人苟富忠,现属达州市高新区幺塘乡(原是通川区西外镇)柏阁社区二组居民,身份证号码:5130011967050*,手机号码:1398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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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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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2 16:41 | 显示全部楼层
网民朋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新田湾种植场拆迁补偿”等问题,经调查了解,回复如下:
         一、调查核实情况
         经调查,2011年5月16日,您的妻子潘传珍(已故)与柏阁社区二组签订土地流转合同,该合同第五条第1款明确: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若因发展的需要,在手续具备的情况下可临时修建管理房、加工厂房,不能修建永久性建筑物及相关的配套附属设施;以及第3款明确:土地流转期内若遇国家征占用,乙方无条件拆除。
         2011年10月12日,由于潘传珍私自在流转土地上修建建(构)筑物,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向您妻子(潘传珍)出具了行政处罚决定书达市城管行罚规字〔2011字第219号〕。决定:1.责令被处罚人停止违法建设行为;2.对被处罚人违法修建的666.97㎡房屋共处罚款10885.5元;3.被处罚人接受处罚,缴清有关税费,按法定程序在15个工作日内到达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补办临时规划建设手续方可复工,并按许可内容建设。所建房屋可临时保留使用,到期和城市规划建设需要时无条件自行拆除,不予安置和补偿。
         2012年5月13日,达州市国土资源局通川分局就您妻子(潘传珍)未经批准占用集体非耕地建堆码场相关事宜给予了行政处罚《达市通国土资监〔2012字第87号〕》。责令:1.退还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260.3㎡;2.没收潘传珍非法占用集体土地260.3㎡土地上建筑物及其他设施,并处罚款7809.00元。
         2018年因新湾种植场位于原通川区马踏洞“东西四号次干道”和“柏林口安置点”项目征地范围内,原通川区自规局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了“两公告一登记”。因市政道路建设需要,目前该地块已全征全转,相关土地补偿费用已拨付至柏阁社区二组集体经济组织,但地上建(构)筑物未补偿完毕。
         二、建议处理意见
         综上所述,因该地块地上建(构)筑物未补偿完毕,其土地性质仍属集体土地。拆迁地上建(构)筑物仍按《达州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达市府发〔2018〕22号)文件(以下简称22号文件)执行。
         关于您提出的安置问题,根据22号文件规定,因您妻子(潘传珍)在流转土地上修建的建(构)筑物不是住宅,且修建的建(构)组筑物未完善相关手续,属违章建筑,且早已转为城镇居民户籍,无法在集体土地上进行人员安置。
         关于您提出的补偿问题,前期达州高新区房征中心工作人员已多次与您联系沟通,并向您做了详细的政策解释,为促进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我中心参照22号文件相关规定对您的建(构)筑物进行了核算,因补偿金额与您心中预期不符,尚未达成协议。下一步,达州高新区房征中心将持续与您耐心商谈补偿事宜。
         感谢您的来信!如您还有不明之处或者其他问题,请向达州高新区房征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818-3389338。


         达州高新区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
         2023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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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8 06:4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3-5-8 11:0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3-5-8 11:3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没有任何公告,通知。也没有达成任务协议的情况下,在夜间偷偷组织不明身份1~200人,强行断水断电,七八个不明身体的人翻墙而入,强行控制守护人,强强手机,钥匙!然后用挖机撞墙而入进行毁灭性破坏农场构建筑物、名贵树木,果树,花卉,机器设备材料等等,损失达九百余万元,过去流转土地是政府行为,办营业执照也是政府职能部门,国土建社部门,以罚代办也是政府行为,时至今天认为流转土地上的农场没办证就违法建筑?过去是共产党领导的人民政府,那现在行政区域重组了。请问那些享有公权力位高权重的人们,现在是怎么回事了?该不该否定过去政府行为,决策,和当时的政策?

发表于 2023-5-8 11:5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党中央国务院在依法治国理政的今天,依然讲实事求是,尊重历史,尊重事实!有错必改,违法必究。严打黑恶犯罪,弘扬社会正气。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和谐社会,是我们每一个公民应尽之责,然而一些人,不懂法,不学法,不懂得正确用法,既抹黑了伟大的党和人民政府,又损害了老百姓的利益!想起都让人民群众心寒,不知道那些打着为政府,为人民服务的口号的公职人员,而又干着专损害和伤害老百姓的血汗钱和利益刷存在感内疚不?

发表于 2023-5-11 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等待政府回复

发表于 2023-5-11 13:38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百姓只知道说实话,实事求是,他们的行为是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故意破坏损害老百的利益!

发表于 2023-5-11 13:3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老百姓只知道说实话,实事求是,他们的行为是强买强卖,欺行霸市!故意破坏损害老百的利益!

发表于 2023-7-17 04:2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达州理政 发表于 2023-5-12 16:41
网民朋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新田湾种植场拆迁补偿”等问题,经调查了解,回复如下:
        ...

你们只会断章取义,有解决问题的文件不拿出来,不诚信和老百姓谈,故意想办法坑害、损害老百姓利益,故意拖延时间,在谈判解决问题时,不尊重历史,不尊重事实,不实事求是,过去是党和人民政府领导,现在仍然是,请问你们怎么可能否是过去政府的行为?你们现在的文件可以评判过去政府的行为及合法性么?法不及过往的道理你们真不懂?普通老百姓都懂!国家宪法第十三条和第三十条讲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保护老百姓的合法权益合利益不受侵害,你们装读不懂,国务院590号令你们装作不知道,你们一个内部专损老百姓利益不敢面世文件大于宪法了,大于国务院令了!倒行逆施,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置党和人民政府伟大形象不顾,故意透支伟大的党和人民政府的公信,请问享有公权力的工作同志们,联老百都知道拥护和维护党和人民政府的形象,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走新时代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的道理,然而你们是不懂?还是故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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