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查贪腐”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相关问题,我局已知悉。5月10日下午,我局及时组织执法人员到四川南充市同欣检测有限公司进行了检查,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一、关于您反映“汽车气瓶一年一检”问题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气瓶安全技术规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23-2021)中规定:“车用压缩天然气瓶检验周期为3年”。同时,第49页第三行规定“检验机构可以根据气体质量和气瓶的实际使用情况适当缩短检验周期”。 四川省根据实际情况也制定了相关行业标准,四川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协会于2023年1月10日修订发布了《汽车用压缩天然气金属内胆纤维缠绕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T SCTX∕T001-2023),其中第3页“4.2检验周期”中规定:“出租客运车(巡游出租车)、网(预)约出租客运车用气瓶从气瓶使用登记日期起两年进行定期检验,以后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其余车辆从气瓶使用登记日期起第三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第五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以后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气瓶定期检验机构(第三方机构)应保证检验合格的气瓶和瓶阀能够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安全使用一个周期,气瓶检验机构(第三方机构)应根据以上规定,以及气体质量和气瓶的实际使用情况,确定定期检验时间。 二、关于您反映“汽车气瓶在南充嘉陵检测一次450元以上”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我省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收费标准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9〕175号)》文件精神,车用气瓶属特种设备之压力容器监管范畴,实行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气瓶监督检验收费为政府定价,按产品销售价格的0.8%收取监督检验费;气瓶定期检验费不属于政府定价,实行市场调节价。您反映的车用气瓶检验检测收费问题属定期检验收费。经调查,四川南充市同欣检测有限公司为经过依法核准登记的经营性检验机构,依照法律规定对气瓶开展定期检验业务,实行自定收费标准、明码标价收费,该公司按规定对外公示了气瓶定期检验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未发现价格违法行为。 三、关于您反映“气瓶阀门必须更新,旧的是否又换在下一个车上”问题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气瓶安全技术规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23-2021)中的“定期检验”规定:“气瓶定期检验机构应当保证检验合格的气瓶和瓶阀能够在正常使用情况下安全使用一个周期,否则,应该予以报废;对不能确保安全使用到下一个检验周期的瓶阀和爆破片装置(例如有泄漏、损坏或者气瓶下次检验日期超出瓶阀设计使用年限的阀门或者爆破片装置等),应当进行更换,检验机构或者充装单位不得修理气瓶阀门和爆破装置、更换阀门部件”。 经核查,该公司对瓶阀的价格已进行了公示。对不能确保安全使用到下一个检验周期的瓶阀进行更换,并把旧瓶阀返回了生产厂家,现场检查,该公司有返回清单。 四、关于您反映“检测系统以天为单位”问题 检验机构将检测期限标注为“年月日”,符合《气瓶安全技术规程》关于定期检验周期的规定。使用的气瓶超过定期检验有效期时,应当按规定进行检验。 感谢您对我局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工作的关心和理解。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加强对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欢迎您对检验机构在检验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向我局如实举报,若经调查属实,我局将根据职能职责,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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