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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剑指四方

[群众呼声] 曝光叙州区振新路四海通移动厅长期欺诈高额收取电话费用之不法行径[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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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9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建议还是最好走司法程序。

发表于 2023-5-19 16:21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绝对不能让这种诈骗罪行逍遥法外

发表于 2023-5-20 07:08 | 显示全部楼层
按此推理,叙州区移动公司,这么多年来,不知道割了几百万或几千万的韭菜!
望司法机关倒查20年,维护叙州区所有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发表于 2023-5-20 18:0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倒查20年!
首先追查是何人篡改了当事人的使用期限的诈骗行径!然后追究法律责任!

发表于 2023-5-21 07:41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倒查叙州移动20年割消费者韭菜的不法行为!

发表于 2023-5-21 12: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追查20年,维护叙州区移动用户的合法权益,实在必行

发表于 2023-5-21 20: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个人认为,首先应追究叙州区移动分公司高层的渎职责任,更要严处该司篡改用户使用权之人的诈骗涉罪行为!

发表于 2023-5-22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人民拷问你”的主张。如果移动真的欺诈乱收费,我们都想知道一,二。
因为,这不但与楼主有关,更与叙州区所有使用移动的消费者有关!
持续关注此案的走向!

 楼主| 发表于 2023-5-23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知道这么多年来,移动总是欺诈收取我的费用,到底为什么?难道仅仅是针对我一个人吗,仅仅是收割我一个人的韭菜吗?

发表于 2023-5-25 08:34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发表于 2023-5-28 07:11 | 显示全部楼层
从楼主曝光的移动在2020年11月一个月就乱收了楼主什么套餐外上网费24.5元+代收费6元,共计就达30.5元!那么问题来了,即以全市500多万人中,每月有100万移动用户被这样薅羊毛割韭菜,算下来,移动就一次性薅羊毛割韭菜达3000多万元!真是细思极恐!试看此案最终结果!
长期关注此案!

发表于 2023-5-29 08:0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的证据,对移动非常不利。移动真该反省猛省了

发表于 2023-5-30 19:2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3-5-31 11:32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3-6-1 12:31 | 显示全部楼层

《电信领域违法行为举报处理规定》自6月1日起施行。

根据规定,举报主要由被举报违法行为发生地通信管理局负责处理。电信主管部门在受理举报后应当对举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可以认定符合行政处罚立案标准的,及时立案;可以认定被举报人涉嫌违反电信管理规定但缺乏立案所需证据的,进一步调查;举报的问题已经有处理定论或者可以判定不存在相关违法行为的,直接向实名举报人进行答复。

电信主管部门自收到举报之日起60日内,应当根据调查情况作出分类处理。


发表于 2023-6-2 09:36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诈骗楼主这么多年,楼主也够忍了
持续关注到水落石出

发表于 2023-6-2 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客户您好!很抱歉为您带来不好的服务体验,在此真诚给您致歉!您所反映的问题我司已收悉且高度重视,为切实维护您的权益,请您方便的时候前往我方叙州区柏溪镇振兴路佳海营业厅,我司前台人员将现场为您解答并处理您反映的问题。最后,感谢您对宜宾移动的关注与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宜宾分公司   
                                                                                                                                              2023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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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4 06:32 | 显示全部楼层
找到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按此规定:2020年11月,移动欺诈收取了楼主82.55元,那么,就这一个月,移动就必须依法三倍赔偿楼主247.65元的法律责任。
而此案更涉诈骗犯罪,那么,移动除了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必须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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