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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吁请金牛区消费者协会介入金牛区黄志华合同欺诈案[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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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5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吁请金牛区消费者协会介入金牛区黄志华合同欺诈案
         
尊敬的金牛区消费者协会领导:
     我是住成华区的一个公民。4月27日,黄志华以《成都三人行拎包入住装修工程有限公司》名义,与我签定了装修房屋的《三方协议》后,却以私人名义收取了我5000元定金。而且协议中并没有盖上“成都三人行拎包入住装修工程有限公司”的公章!附《三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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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时至今日,三方协议中的丙方即《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至今未在协议上签字。我不断地追问此事,黄志华却一直以丙方在北京予以搪塞。另,黄志华展示装修的材料与《三方协议》中所列材料不符,涉嫌合同欺诈。故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在网上公开举报。请求严查黄志华!
     法律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在销售产品和提供服务中,有欺诈行为,应向消费者协会反应和举报。如欺诈行为成立,应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0条规定:承担三倍赔偿的法律责任。
          举报人联电:13548106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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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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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9 15:56 | 显示全部楼层
尊敬的先生/女士:
    您好!非常感谢您的信任和耐心等待!对您的诉求我们及时进行了处理,相关情况如下:
    经金牛区市场监管局调查:对您的投诉,金牛区市场监管局已于2023年5月19日上午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因双方无法达成调解协议,现已依法终止调解。对您的举报,依据《合同违法行为监督处理办法》第六条的规定,只有危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同欺诈行为才予以处罚,因此对您的举报不予立案。
    以上情况已于2023年5月19日上午现场告知您,您表示知晓。如有不明之处或其它问题,欢迎联系金牛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凰山所:028-63555744进行咨询。
    在此,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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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5-15 19:16 | 显示全部楼层


《保利物业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的公章怎么跑到北京去了?这个黄志华真的是在撒弥天大谎!
如果是诈骗,可是触犯了《刑法》了!

发表于 2023-5-15 22:40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3-5-16 09:40 | 显示全部楼层
重度围观

发表于 2023-5-16 12:14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什么丙方至今没盖公章?估计是丙方对黄志华的公司存疑。

发表于 2023-5-16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诚信缺失,欺诈胆大妄为,查办这个打着公司名义,以虚假合同骗钱的黄某!

发表于 2023-5-16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朗朗乾坤,岂容不法行为畅行?!

发表于 2023-5-17 07:01 | 显示全部楼层
越看越有意思,保利成都分公司的公章怎么跑到北京去了?
这个黄某,真的是太荒唐了!!!

发表于 2023-5-17 09:19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实话实说,楼主已在网上诉求这么久了,如果黄某串通了保利公司,立马把公章盖了,楼主情以何堪?

发表于 2023-5-17 10: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换句话说,如果真是在楼主举报后,才盖上最后一个公章,乃属亡羊补牢,也是无效合同。支持楼主。

发表于 2023-5-17 12:34 | 显示全部楼层
性质恶劣,持续围观!

发表于 2023-5-17 15:54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来
发表于 2023-5-17 2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3-5-18 06:48 | 显示全部楼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章 消费者组织
    第三十六条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
    第三十七条 消费者协会履行下列公益性职责:
    (一)向消费者提供消费信息和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引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
    (二)参与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
    (三)参与有关行政部门对商品和服务的监督、检查;
    (四)就有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反映、查询,提出建议;
    (五)受理消费者的投诉,并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调解;

发表于 2023-5-18 09:5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3-5-18 18:45 来自麻辣社区客户端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尽快依法查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发表于 2023-5-19 06:57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此案的最终走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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