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乘309路公交车到蓬安残联办事情,我上车出示了残疾人证,见车内有一个女收银员,在专门收钱,她说你这个证件不行,因为这几天回家坐了几次201,我出示残疾人证,司机都没有拒绝我,恰巧包里剩下一块钱,给了她,还好没说其他啥子,也没让我下车,司机和收银员都还和气,大度,允许了,我见她只在收钱,又没给票,我马上怀疑是私人承包的,我说你们这个车是私人承包的吗?她说是的,我心里就在疑惑,与市县公交车的装置,设备,外观。都一样,唯一不一样的就是一个有投票箱,一个私人收现钱,很明显是政府公汽公司的,与那些写有如,蓬安到巨龙,蓬安到正源,蓬安到三坝等这些私人车,有本质区别
象309路这样的车,这样的线路,明显是属于城市公交车范围,城市公共交通工具,无论挂靠也好,或者承包给私人经营也好
请——蓬安交通运输局——蓬安公交公司认真学习一下《四川残疾人保障法实施细则》第36条,这是一部法律,不是空口号,我一年最多坐几次蓬安的公交车,这点票钱也富不了我,相反也饿不死,但是这是我的合法权益,哪怕侵犯了一分一厘也不行,还是希望相关部门规范一下,前几年为办爱心卡的事情也荒废了一些精力,现在勉强还好了一些,不叫出示爱心卡了,请保障老百姓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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