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民朋友:
您好!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城管工作的关注,你反映的“江湾城左岸7栋3楼违建”情况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经查,2022年5月,通川区凤北街道办事处江湾城二期7栋1单元3楼1号业主未依法取得规划建设许可手续,擅自在其房屋卧室外空框造型处,焊制不锈钢钢架并在其上铺设木工板(拟浇筑钢筋混凝土作露台使用,建设面积为10.02平方米)。后期,我局执法人员再次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木工板(未浇筑)上铺绿色塑料板,作堆放花盆、泡沫盒花等杂物使用。
2022年6月6日,我局按照《达州市违法建设治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将当事人违法建设的相关情况向市不动产登记机构和房产交易管理机构进行了抄告,在其办理不动产登记、交易和抵押时予以限制。
2022年7月8日,我局对当事人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2022年10月19日,我局向其送达《违法建设拆除告知书》(达市城管拆告字[2022]223号),2022年10月28日,我局向其送达《责令限期拆除决定书》(达市城限拆规划字[2022]219号)。2023年1月4日,我局向其送达《履行限期拆除决定催告书》(达市城管限拆催告字[2022]274号)。2023年5月9日,我局向当事人送达《责令限期拆除违法建设公告》(达市城限拆公告字[2023]44号)。
下一步,待我局送达完相关法律文书后,我局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法定程序进行处理。
再次感谢您对达州城管工作的监督、支持和理解。如您还有不明之处或者其他问题,请向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直属一大队四中队咨询,电话:0818-5912107。
审签人:严敏(四中队中队长)
经办人:何委霖(四中队一分队长)电话:19198877072
达州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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