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您好: 您于2023年5月24日在巴中麻辣论坛上反映的“养殖场环保整改做表面文章”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一、关于“养殖场环保整改做表面文章”的问题 5月22日,巴州区生态环境局、曾口镇党委政府、椿树村“两委”到椿树村三组“巴州区曾口镇宏腾养殖场”实地查看后,区生态环境局现场书面责令其立即整改。同时,我镇成立问题整改领导小组,督促该养殖场制定整改方案,明确相应整改措施,要求立即开展问题整改。 5月26日,区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曾口镇党委政府、椿树村“两委”再次到“巴州区曾口镇宏腾养殖场”检查整改情况并作技术指导。现场检查时,养殖场正在积极整改问题,已购买干湿分离机,干粪发酵后还田再利用。您提到的“抽粪水”是将处理后的污水通过水泵抽到园区微水池分散储存,用于灌溉,沉淀池清池后将还田翻耕。同时,我镇已安排专人监管巡查,督促宏腾养殖场将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关于“养殖场老板不缴税”的问题 经巴州区税务局调查核实,“巴州区曾口镇宏腾养殖场”属免征增值税及个人所得税的个体工商户。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的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2.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地区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4〕30号)第一条规定,农村税费改革试点期间,取消农业特产税、减征或免征农业税后,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依据财政部、税务总局2018年第177号公告证明财税〔2004〕30号文件继续有效)。 如您有其他疑问,欢迎拨打曾口镇党政综合办公室电话0827-574020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曾口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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