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建议必须根据享受特困供养待遇的残疾人的实际困难程度给予不同额度的两项补贴 尊敬的各级党政民政残联等领导人:您们好! 我认为城乡特困供养对象群体中被评定为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的残疾人的困难程度大于非残疾人和非特困供养残疾人,因为生活不能自理的重症病人和重度残疾人,日常生活确实必需要专人护理。而今城镇特困供养人每人每月只有848元,农村持困供养人每人每月只有624元,别无任何收入。为此,理应据实际困难程度给予不同额度的两项补贴。 所谓城乡特困供养待遇对象,是旨户籍在各地城乡“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的重症病人和重度残疾人。而非特困供养残疾人,是在领取工资、社保金、退休金的基础上,领取两项补贴,或者是在领取抚恤金、离休老干部护理费与残疾人两项补贴中择高领取一项。而城乡特困供养重症病人和重度残疾人却连少得特别可怜的两项补贴都领不到,在当下的物价下,生活不能自理的重症病人和重度残疾人,城镇只能依靠每人每月848元,农村只能依靠每人每月624元,别无任何收入,确实太少了。为此,特建议必须根据实际困难程度给予享受特困供养待遇的残疾人不同额度的两项补贴。 建议妥否,仅供参考。 建议人:陆大春 15390292672 2023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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