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戴亚军,电话号码:13637749709。我本来是一名驻村扶贫干部,我实名举报重庆市江津区人大主任邹云生滥用职权、干预司法公正。
事情经过:2019年10月30日,江津区永兴镇党委书记马中学和镇长邹飞,组织人员到我们艾家村驻村工作队驻地聚餐。餐后我上楼看到同事钟艾伶在房间耍手机,我就顺便去谈了一下她上班的事,因为钟艾伶10月份因为感情的事,一个月只来上了3天班,造成一些不好的影响,其实在9月底,我跟钟艾伶说过让她自己去跟她单位领导申请换个人来驻村扶贫,她说我在赶他走。驻村扶贫,连最起码的上班时间都保证不到,谈什么驻村扶贫。因为我饮了酒,话说得不好听,因为她不来上班是受感情影响,所以我也提到了一些她感情的事,她也心情不好,我们产生了矛盾(后来我才知道,她交往了5年的男朋友前一天正式向她提出了分手,有他男朋友口供)。我离开后,钟艾伶拿碗碎片在左手腕上割了一下,随后被其他同事送往医院。大家问她怎么受的伤,她说是我强奸她造成的,说我把她按在床上,亲她脸和颈子,我们发生了激烈的挣扎、对抗。她挣脱开后又往外面跑,我又从后面把她扑倒在地上继续侵犯她,她于是采用割腕来阻止我的进一步侵犯。
案发后,钟艾伶对所有人都说是我强奸她,她妈妈非常的气愤(谁遇到都肯定气愤),于是到纪委、政协、妇联、人大等到处告状。当时刚好重庆市纪委纪检组在江津(住在江津大酒店),钟艾伶妈妈就告到了重庆市纪委纪检组。重庆市纪委纪检组一听扶贫干部强奸,而且逼得女方割腕,于是马上汇报给了重庆市政府,一直汇报给了当时的重庆市市委书记程敏尔(中央政治委员),重庆市政府就开始过问这事。当时政府害怕这件事情闹大,因为马上就是全国扶贫验收阶段,全国都在晒扶贫成绩,重庆晒扶贫强奸吗?于是江津区人大主任邹云生于2019年11月14日(案发第14天),召集公、检、法、纪在区政府开会,会上要求:“牵扯扶贫,安抚女方、控制舆论,防止女方把事情发到网上,严肃处理戴亚军,不管他有罪没罪,先逮捕了在说”,典型的“先定罪、后办案”,通过处理我来防止女方把事闹大。当天下午江津区检察院就强奸罪和危险驾驶罪对我下达了逮捕令(同事送钟艾伶去医院时,我也开车跟去)。
钟艾伶感情问题我先汇报一下,她男朋友在江津当兵时认识的,后来男方调走了,聚少离多产生了很多矛盾,2019年10月1日,男方参加了国庆大阅兵,正步走过了天安门广场,万里挑一。阅兵后地方媒体就大量报道了她男朋友的事,还有很多人给男方介绍女朋友,钟艾伶30岁了就很着急,所以才10月份班也不上跑去部队要和男方结婚,她是一心想嫁给他,但是男方才25岁,就没想这么早结婚提出了分手,这事对钟艾伶影响很大,在案发前几天,谈到工作的事,我在微信里对她说:你现在的精神状况不适合驻村。她精神状态不好,我早就提出过,微信聊天有记录。
因为女方伤了,而且告我强奸,我是百口莫辩,当然事情因我而起,我也有不可推荐的责任,但是我并没有侵犯她,人会说谎,证据不会说谎。3个月后警察取证结束了,大量的证据证明我根本就没有侵犯钟艾伶,而且好多证据简直让人不可思议。
一、我们驻地房子总共才不到120平方,当天晚上我们7个人在现场,分别是唐智会(交通局、女)、许元峰(经信委)、惠世闯(体委)、梁君杰(珞璜园区管委会),村二队1位村民,还有我(养护段)和钟艾伶(惠农公司),其中唐智会案发时离我和钟艾伶不到4米远,而且农村非常的安静,我如此暴力犯罪,现场这么多人,没任何人发现异常(现场照片附后)。
二、钟艾伶都被我侵犯得割腕自保了,却从头到尾没发出过任何声音,不要说呼救,就是质问一声“干什么”或者“放开我”,连“啊”一声都没有,这是一个人受侵害时的本能反应?警察都好奇,问钟艾伶为什么不喊一声?因为她当晚是完全清醒而且她知道每个人的位置,钟艾伶说他们所有人约起强奸我,所以没发声。我前面提到现场人员名字,大家都来自不同单位,而且都是驻村后才认识,怎么可能约起强奸她。警察很公平,于是让钟艾伶重新解释,钟艾伶第二次解释是事发突然,她没反应过来(可不可能没反应过来,我不解释,大家仔细看钟艾伶在纪委的口供,我附后),2019年11月7日江津区检察院提审我的视频,公开出来大家可以看。
三、当天晚上警察就开始取证,我和钟艾伶20根手指缝没检测到对方任何DNA,我们两个人身上没任何伤痕,如此激烈的挣扎、对抗怎么可能不留下一点痕迹?我们两个激烈挣扎不用手吗?警察又提取钟艾伶左右脸、嘴四周、胸部DNA,因为我亲她和摸她这些部位,结果是没有检测到我任何DNA。警察又把我们衣、裤、鞋送检,全身上下拿着放大镜找,所有的污渍都进行检测,这么大量、暴力接触,还是一点都没检测到。而且神奇的是其他人和我们的正常接触,DNA又检测到了。
四、警察第二天就勘察了现场,现场所有的东西整整齐齐,我说的是所有东西,根本不是激烈对抗过的现场。
五、钟艾伶4份口份说出了3个案发经过,明显说谎(口供附后)。一个人真实经历的或亲眼看到的事,怎么可能第二天就会说出不同的经过?而且她感情问题进行了隐瞒,她给警察说她和男朋友关系非常的好,这事出了才产生矛盾。
六、现场所产生的痕迹与钟艾伶描述的3个案发经过完全不一致,现场取证了8张照片,公开出来,全国人民都可以模拟,大家只要能还原现场任何一个痕迹,算我诬告。一个刑事案件,现场留下的痕迹与钟艾伶的口供和司法认定的犯罪过程完全不一样,意味着什么?其中的一张照片是垃圾桶,碗圈足碎片是在垃圾桶里的,黑色垃圾袋,碗圈足朝上,照片是有一点点角度照进去的。其它现场照片都没有照到垃圾桶,说明垃圾桶不在案发现场,垃圾桶里碗圈足碎片没检测到我DNA,照女方口供和法院裁决书认定的案发过程,碗圈足碎片是怎么到垃圾桶里面去的?
还有大量的证据和细节存在问题,江津司法机关拿不出一条直接、确凿证据,拿不出一条没争议的间接证据,他们拿得出来一条,我戴亚军算诬告领导。为了达到领导开会时提的要求,大量证据被歪曲、断章取义。所有证据公开出来大家可以看,关键是一定是所有证据。
因为牵扯扶贫加上权力的干预,等这些证据出来时,我已经被逮捕和超期关押,刑事案件走到这一步根本停不下来,了解司法的人就非常清楚。如果放我就是国家赔偿,意味着追责、问责,而且关键是如何造成的?说是领导开会干预造成的?领导又怎么办?还有放我就意味钟艾伶就是诬告要判她刑,当时那种情况怎么可能判她?而且钟艾伶的亲伯伯就是原江津区人民法院院长钟志春。还有我也有责任,万一我出来后跟钟艾伶会不会又把事闹大?会不会对扶贫产生影响?于是这些领导就打了个主意,拿我酒驾做文章,不管什么原因反正我酒驾就可以开除我,不关也关了这么久了,把罪名降成猥亵,然后所有罪一起让戴亚军认,在安排交通局私下“关照”我,权、钱、法的交易就形成了。于是就开始对我威胁、逼供、诱供、收买我的律师。江津区交通局局长朱文良就安排交通局副局长黎刚和养护段段长赵子维分别找我父母和老婆做工作和承诺,朱文良亲自私下请我律师吃饭,承诺给我工程做,要我认罪。我律师直接告诉我,领导说认了马上放我,不认非整我两年,而且明给我说不会给我作无罪辩护,这官司怎么打?最终判我猥亵罪,9个月刑期(开庭时我正好被关了9个月)。
才案发时,第二天领导就去安抚女方,领导开会时恨不得整死我。现在证据出来了,又去安抚我的家人,而且现纪委如此严查下,交通局局长朱文良违规、违纪都要来“关照”我,为什么?朱文良你私下与我律师聊了什么?如果我真犯罪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谁信他们领导会这么干?还向大家汇报一下,案发后分管交通的副区长刘晟、交通局局长朱文良、永兴镇党委书记马中学等被领导骂得狗血淋头,朱文良还写了辞职报告,现在又来关照我,反常不?
2020年2月18日,江津区检察院提审我,开始逼我认罪,我不认就骂我,我说请你们看一下证据,一提到证据她们马上手一挥,我在问你,只能回答不许提问。然后又变成要我必须承认摸了钟艾伶一下。难道我摸了钟艾伶一下,她当场就割腕了?解释不通。而且我摸她的证据在那里?钟艾伶全身上下检测完了,没检测到我一丝一毫痕迹。不要说摸她一下,就是同事之间玩笑开过份了,被一顿臭骂的不少吧。这视频就在江津区检察院,我如果说谎,检察院可以公开,而且这视频最后几分钟可以证明我的律师当时已经被人做了工作。还有2020年4月27日,逼我认罪的视频,江津区检察院敢不敢把视频公开?有视频他们都敢这样做,没视频的时候呢?
我一直在审冤,我向各级纪委实名举报几十次,但牵扯扶贫和这么多领导根本没用!我现留下电话:13637749709(微信同号),请求大家关注,还有大量证据和细节,如果大家愿意了解加我微信,我提供相关证据。
附件1:法院裁决书。附件2:钟艾伶在纪委的口供。附件3:钟艾伶刑附民诉状。我前面说过钟艾伶说谎,大家仔细看这三份描述的案发经过,你们会发现不一样。法院裁决书中也存在大量文字游戏和模糊描述,比如,钟艾伶到底如何自伤的,法院裁决书中描述的很模糊,但是钟艾伶两份口供中,一份说是她想吓吓我自己伤的,一份说我扑上去造成她伤的,钟艾伶在法院的第一份口供说的是,我把她扑倒在地上时,她在地上伤的。因为钟艾伶每次说的都不一样,所以江津区法院根本就搞不清楚,才用了一个很模糊的描述。还比如,法院裁决书中描述有钟艾伶受伤后开门出去,却从没描述过谁关门?如果我关的门,我是不是有重大作罪动机,如果是钟艾伶关的门,她目的是什么?还有门到底是开起的还有关起的?在DNA检测结果中,她门、门把手上没发现我任何DNA,江津区法院也搞不清楚门是开起还是关起的?还有钟艾伶一会说是她自己进的房间,一会说是我尾随她进的房间,在卷宗第4的份口供又说我拉她进的房间,江津区法院根本搞不清楚,但又要想定我罪,所以只提开门不说关门。还有为什么法院认定是我亲“向”钟艾伶等等问题。江津区人民法院,证据就在你们手里,有本事公开,所有人看看钟艾伶是不是在说谎。我也许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个对方明明说谎,法院想办法帮对方圆谎都要定罪的人。
附件4:DNA检测报告。报告很科学,钟艾伶伤后跟医生、护士大量接触,所以她身上检测到大量的其他人的DNA。我接触的人只有警察,所以我身上只有3处地方检测到了其他人DNA。还有钟艾伶伤的左手,所以没人会碰她左手,她左手没检测到其他人任何痕迹,右手就检测到其他人的DNA了。反正其他人跟我们的正常接触检测到了,我们暴力犯罪却一点都没检测到。我不说DNA是绝对证据,但是是非常重要的证据不过分吧。
附件5:现场的照片。橙色是我的房间,蓝色是我们办公的客厅,粉色是唐智会的房间,唐智会房间往后就是钟艾伶房间。现场就120平方,我们7个人在,唐智会就离我们不到4米远。我用如此暴力手段,逼得钟艾伶割腕自保,而不惊动现场的人,可能吗?而且钟艾伶完全清醒的,只要大声喊一声,最多5秒钟就可以得到帮助,怎么可能会不喊一声?这是一个人的本能反应。还汇报下,我在被羁押的第5天,我就知道警察要求唐智会说假口供,唐智会口供:我听到“咚”的一声。警察问:你觉得“咚"的一声是什么声音?唐智会说:好像是有人倒在地上的声音。证据就怕对比,请大家看看附件2、3钟艾伶的口供,是不是钟艾伶都对我发出警告,请问一个人在被逼到马上割腕时发出的警告会是轻言细语的吗?为什么唐智会没听到?因为要描述“咚”“叭”“呯”等简单声音很容易,但如果你要把听到的对方的话描述出来,就要一模一样,就不容易,而且钟艾伶4份口供中对我发出的警告都不一样(附件可以看),唐智会如何描述?还有法院裁决书中为什么没有钟艾伶对我警告的描述?文字游戏不止这些。
附件6:我妈妈的部分原始记录,2020年1月中旬证据出来后,当时我律师还没有受影响,给我妈妈说我肯定没有侵犯钟艾伶。但是因为已经下了逮捕令和超期关押,加上权力的干预,司法机关一直在把民事变成刑事,我妈妈知道权力在干预案子,我妈妈到江津区、重庆市信访部门反应情况,根本没用。于是2020年4月25日我妈妈在江津水木年华小区找到了江津区委书记程志毅,请领导不要干预司法公正,惹得程志毅很不高兴。妈妈找区委书记程志毅期间,正是在最后对我进威胁、逼供和诱供期间,江津区检察院把我认罪书公开出来,大家可以看时间。
附件7:我在纪委12388平台,实名举报留下的举报编号,我拿着证据实名举报几十次,而且我承诺纪委愿意查,我可以和被举报的领导当面对质,根本没人管。因为我背后牵扯太多领导和权力部门,地方纪委根本没法查,可能不敢查。江津区纪委回复过我,我举报的领导超出他们的管理权限,让我向重庆市纪委举报,重庆市纪委到目前不受理、不调查、不回复。
远不止这些,我举报都是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的,是在中纪委12388平台实名举报,应该是严格保密的,但信息早就被泄漏了,所以才不得不在网上实名举报。我向江津区纪委举报后,江津区人民法院就把我农行卡冻结了,我问法院原因,法院姜法官说是我案子未了,我说我坐牢都出来这么久了,案子怎么可能未了,我于是向法院提供案子所有东西,最后法院就一句系统错误,请问法院系统只错我一个?我向重庆市纪委举报后,江津区派出所打电话要我汇报各方面的情况,说把我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电话:02347334005),我问派出所原因,说我有前科。按法律规定:有重大刑事案件并且是才出狱人员应该列入重点监管对象。目的是预防你再次犯罪,随着你表现良好,监管逐渐放松。为什么3年来没把我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我向重庆市纪委举报后,马上把我列入重点监管对象?是不是为了保护领导?警察回答不上来,就一句领导安排的,然后说我很拽,威胁我敢不敢到派出所来(我有录音),敢不敢到派出所不是重点,重点是为什么我向重庆市纪委实名举就有领导把我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哪个领导的指示?是纪委内部个人泄漏还是整个纪委泄漏?这个只要倒查,愿意下决心查,一定查得到。这些都还不算什么,真正对我威胁最大的,我不得不反复衡量的事,我现在还不敢说。
这些领导根本不怕,因为他们是政府,就是天!他们现在就是把权力干预司法分开看,领导说他们是为了扶贫工作的稳定,是为了国家大事,扶贫工作政府有个部门叫“扶贫办”,它是专门干这事的,公、检、法等部门如何维护扶贫工作的稳定?司法机关本应独立办案、相互制约,在区领导的指示下,变成统一办案、相互配合。我请问一下江津区检察院,你给我下达逮捕令的时候是以什么证据?当时钟艾伶4份口供说谎,而且整个侵犯过程没发出任何一点声音你们是知道的,现场这么多人在,我们身上没得伤,现场所有东西整整齐齐,现场的痕迹你们都可以模拟,这么多证据存在问题,上午区领导邹云生开会喊下逮捕令,下午你们逮捕令就下达了,这叫没受干预,还有很多证据可以证明权力干预。官司是我用证据说服法官,我说的在好也不即邹云生一句指示有说服力吧,证据在重要,在扶贫验收面前也不值一提吧!
权力干预司法公正,国家5部委早就于2015年联合下文《三个规定》,对领导干部干预司法公正的行为有明文界定。我举报的这些领导的行为《三个规定》中是明文禁止的(可以百度“三个规定”)。邹云生在江津可以说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你把公、检、法、纪召集到区政府开的会,亲自给我下达逮捕令,然后才是警察进行的2个月取证,取证是否公平?这些证据是否完全?有没有筛选?
我是拿出证据进行的实名举报,姓名、单位、时间、地点、电话、谈话内容等全实名举报,大家也可以看到我面对的是什么?我请求大家给我关注、转发,如果有愿意进一步了解的,我留了电话,你们有任何问题我一一解答,如果你们有从事法律的朋友,我请求你们把我这文章转给他。如果有新闻媒体、网络主播愿意报道,我可以当着你们的面,和这些领导当面对质,而且我可以带大家到现场去查看,大家亲自去感受一下现场的环境,你们都会觉得不可思议,这假不了了吧!
我举报这些领导压力好大!而且阻力超出想象,因为我一但翻案,好多领导和司法部门会被追刑责,而且所谓的法治社会、司法独立都将成为笑话,但我举报的这些都是可以提供证据的,我没一句造谣。这么多领导和江津司法单位,你们拿得出我有造谣的证据,我自己到江津区看守所等你们,我们用证据说话,而不是再一次滥用权力和手段。这些证据是司法机关通过正规程序,合法的手段,科学的检测得到的,它就有证明力度,而且是和案子紧密相关直接证据,这么多证据,我只求一个合理且正面的解释,或者拿出一个更有力的证据。
还有很多、很多事,比如我律师是怎么回事?还有逼我认罪后,司法、领导又如何逼我家人给对方钱等等,我都可以提供证据,政府要达到目的,逼得我们全家真没得办法。
最后我现在说的只是片面之词,我公开的证据大家可以分析,我只求得到大家关注,把所有证据公开出来,不能让他们又当运动员又当裁判。钟艾伶伤了,我确实存在不可推卸的责任,我该赔偿,但是我没有侵犯她,我每次实名举报内容里都有一句话:“钟艾伶,我也请你站出来,网上举报我,我们一起让江津区人民法院把所有证据公开出来,让大家看看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