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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图文] 省部的调查回复信函:证明2002年收回承包地属实,2013年老丈人家的土地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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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6 21: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网友你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1997年第二轮土地承包时,天成乡刘家坡村茂家有3个人的承包土地,户主为茂,共有人为你、茂、华。你于1996年与本乡川果园村九组芬结婚,并将户口迁到天成乡川果园村九组。2002年底天成乡刘家坡村召开社员会议,讨论决定收回死亡、外嫁、上门、农转非人员的承包地,经过会议讨论通过,收回其承包地。
    属地政府于2013年开始进行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刘家坡村五组茂家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上显示户主茂一人(你母亲,已故),承包地共7块3.61亩;川果园村九组芬家经营权证显示共有人6人,分别是户主芬(你的妻子)、你、东(你的女儿)、光(你的岳父)、秀(你的岳母)、平(妻妹),承包地有8块2.88亩。因此,你作为共有人已登记在川果园村九组芬承包户中,并颁发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属地农业农村部门已与你联系,后续将依据相关政策进行调处,并做好相关政策宣传解释工作。


看来什么也没解决。答非所问。
       依法诉讼是最正确的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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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鹊(匿名发布)
扁鹊(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3-6-8 09:12
确实是答非所问,上次说你的户口在重庆,现在又说在川果园村,总之不在刘家坡村,现在鼓捣还要刘家坡的土地

发表于 2023-6-8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匿名者 发表于 2023-6-8 09:12
确实是答非所问,上次说你的户口在重庆,现在又说在川果园村,总之不在刘家坡村,现在鼓捣还要刘家坡的土地

村合并了吧
达摩(匿名发布)
达摩(匿名发布)  发表于 2023-6-8 15:55

刘家坡【16大队】怎么也不能跟川果园【7大队】合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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