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份,我通过中介公司(仁寿富房地产的唐景云)购买了中铁仁禾广场的铺面,唐景云一直鼓吹价格便宜值得购买,然后在他的带领下,我们到中铁售楼部购买了中铁仁禾广场的铺面一个,交了21万元的定金,结果告知铺面是被银行抵押的,事隔两年了,铺面不给我们,钱也不退还给我们。找了住房保障中心,都说不管他们的事,找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应的是房子属于特色商品,归建设部门管,建设部门认为抵押房子未在住建局备案,也不归他们管。我想问两点:为啥公司可以名目张胆的行骗,而不受到法律的制裁,目前这家四川众志房地产公司还存在;2、消费者的权益如何能得到有效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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