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按照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万源市实际情况,现就万源市2023年义务教育阶段城区学校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按照“户籍与实际居住地为准,划片招生,就近免试入学并结合学校容纳能力”的原则进行招生。所有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全省系统”)实施统一招生管理,实行线上办理。未通过招生入学平台录取的新生无法取得国家学籍系统学籍。二、招生对象
小学:年满6周岁(2017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未注册全国义务教育学籍。
初中:具有全国义务教育学籍的2023届小学毕业生。三、城区学校招生计划
小学一年级拟招生2200人
初中一年级拟招生2500人
四、学位申请办法
通过手机安装《川教通》app软件——小学入学报名或初中入学报名——四川省基础教育招生升学综合管理信息系统上申请学位。
五、网上报名时间
小学:6月20日—6月25日
初中:6月26日—6月30日
六、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办法
(一)划片区域
1.状元社区、庙沟河社区、镇江寺社区、洪岭寺村的户籍新生、拆迁安置户新生、购房住户新生在河西学校就读,直接在网上申请河西学校就读。
2.银铁社区、鞠家坝社区、斑竹溪村、杜家坝村拆迁安置户新生、购房住户新生,直接在网上申请万三小或官渡片区学校就读。
3.万兴社区(原毛坝子村)户籍新生直接在网上申请万二小就读。
4.东城、新华、古马儿、燎原、裕丰、秦川、天马山社区、快活坪村的户籍新生、拆迁安置户新生、购房住户新生在网上申请学位,实行电脑随机录取的方式确定就读万一小或万二小。
5.居(租)在古东关街道东城、新华、古马儿、燎原、裕丰、秦川、天马山、万兴社区(原毛坝子村)、快活坪村的小产权房户(有集体土地使用证,未取得房产证)新生和进城务工人员(租房户)随迁子女新生,根据户籍新生、购房住户、拆迁安置户新生剩余学位情况,实行电脑随机录取到万一小、万二小、万三小、河西学校就读。
6.特殊儿童:万源市户籍的适龄残疾儿童按划片区域网上申请学校随班就读或者直接在平台上申请万源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
(二)学位申请时需提供的资料
1.所有适龄儿童网上申请学位需提交的材料: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的居民常住户口簿。
2.下列类别登记的适龄儿童需提交的材料。
(1)购房住户新生:需提交适龄儿童父母的房产证或市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
(2)拆迁安置户新生:①需提交适龄儿童父母租房协议;②现居住地社区证明、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③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中权利人是多个户主的,需由房屋征收安置主管部门出具证明;④同时提交适龄儿童及父母在万源市内的房产信息。
(3)小产权房住户新生:①需提交适龄儿童父母购房合同及原房屋土地使用证;②同时提交适龄儿童及父母在万源市内的房产信息;③社区证明(证明实际居住地和所购小产权房情况)和2023年1-6月的水电费票据。
(4)进城务工人员(租房户)随迁子女新生:父母经商的需提交:①租房协议;②工商营业执照;③同时提交适龄儿童及父母在万源市内的房产信息;
父母务工的需提交:①租房协议及房产信息;②城区内的居住证(派出所办理)或社区证明;③劳动用工合同和工资证明。
(5)适龄儿童父母工作调动:①提交适龄儿童及父母在万源市内的房产信息;②父母工作调动文件原件;③若在城区没有购买住房,在适龄儿童父母现工作地点就近学校登记。
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提交假户籍、假证明等情况,将移交公安机关等相关职能部门处理。
(三)特殊情况处理办法
根据学位剩余情况,由电脑随机选取就读学校。需提交的相关材料:
1.户籍不同簿。适龄儿童户籍和法定监护人户籍不在同一户籍簿上,以适龄儿童户籍信息为准;如果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户籍信息或房产证的地址确定登记学校的,提交适龄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或提交适龄儿童父母的结婚证原件,或提交其他关系证明原件。
2.在城区没有住房。适龄儿童及其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且户籍与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籍簿上的,提交适龄儿童及父母在万源市内的房产信息,确认在万源市城区内无房的,可以适龄儿童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房产证的地址确定登记学校。
3.拆迁安置户。拆迁安置房竣工已交付业主,按安置房所属范围的划片区域登记,需提交安置房回迁登记表。
4.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港澳台胞子女、“千名硕博进达州”行动引进人才子女、援藏干部职工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有关政策优先解决。
(四)资格审查
1.成立万源市城区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组,古东关街道办、市教育局为牵头单位,直属督学区、太平督学区、古东关派出所、太平镇派出所、万一小、万二小、万三小、河西学校为成员单位。工作组办公室设在古东关街道办,负责组织新生网上报名登记、资格核查,招生办公室负责对本方案中未涉及到的事项作解释和处理。
2.7月5日开始,招生办公室对适龄儿童进行网上登记情况逐一进行核查(户口要到公安部门核查,房产证及购房合同到房管局核查,小产权房和进城务工随迁子女新生到适龄儿童实际居住地入户核查)。
3.7月下旬,对万源市城区2023年秋季一年级新生就读学校进行电脑随机分派和录取,9月1日至2日新生报到入学。
七、城区初中一年级招生办法
(一)划片范围
1.万三小毕业生在万三中就读初中,在网上直接申请万三中就读。
2.石岗中心校小学毕业生在网上申请万中、万三中、城南中学就读,通过摇号方式确定分派就读学校。
3.黄冈学校毕业生不在原学校就读的城区户籍及城区备案购房户学生,通过摇号方式分派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4.特殊儿童:万源市户籍的残疾适龄儿童按划片区域学校平台上申请随班就读。
(二)城区户籍及城区备案购房户万一小、万二小、河西学校毕业生就读初一办法
1.东城社区、新华社区、裕丰社区、天马山社区的户籍及购房户小学毕业生在网上直接申请万中就读。
2.状元社区、庙沟河社区、镇江寺社区、洪岭寺村的户籍及购房户小学毕业生直接在网上申请万三中就读。
3.秦川社区、古马儿社区、燎原社区、万兴社区(原毛坝子村)的户籍新生在网上直接申请城南中学就读。
(三)非城区户籍、非城区备案购房户万一小、万二小、河西学校毕业生就读初一办法
万一小、万二小、河西学校非城区户籍、非城区备案购房户毕业生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在网上申请学位,根据城区学校剩余学位情况,由电脑随机选取到万中、万三中、城南中学就读。
(四)非城区学校小学毕业生申请就读城区学校初一办法
非城区学校就读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就读城区初中一年级的,在网上申请学位后。根据学校学位剩余情况由电脑随机选取就读学校。需在网上提交的相关材料:
1.父母在城区购房的提交房产证或由市房管局备案的购房合同(房主是转入学生的父亲或母亲)的原件。
2.父母工作调动的,须提交工作调动文件的原件。
3.父母在城区经商的,须提交租房协议、工商营业执照的原件。
4.父母在城区务工的,须提交与用工单位签定的劳动合同、租房协议、同时提交适龄儿童及父母在万源市内的房产信息、近半年固定收入证明或提供居住证的原件。
八、录取办法
根据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常住人口分布情况和学校办学规模,按照就近入学、相对稳定的原则,以社区划分为主,并兼顾街道和村社。采用两种方式进行招生录取,一是直接就近入学,二是电脑派位招生录取。
1.直接就近划片入学录取办法
直接就近划片入学的新生不参加电脑派位录取,按照相对就近原则,直接在网上申请相应的学校就读。
2.电脑派位招生录取办法
由电脑按各学校招生计划数进行随机派位录取。参加电脑派位录取的学校有万中、万三中、城南中学、河西学校、万一小、万二小、万三小、超过招生计划的学校。
九、招生纪律
1.各校要坚持招生原则,不得采取考试方式选拔学生,不得以各类竞赛证书或考级证明作为招生入学依据。禁止提前从小学选拔招收学生,变相抢夺生源。
2.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扩大或缩小区域进行招生,任何学校不得接收未满6周岁的儿童。
3.起始年级班额一律严禁突破55人,其他年级不得因有转学、挂读、插班、分班不均等行为而新增大班额的现象发生。
4.各校不得借招生之名擅立项目收费。严禁收取与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物、赞助费等。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杜绝人情生、关系生,不得突破招生相关要求。
6.市教育局和各乡镇政府(古东关街道办)要加强领导,规范招生行为,对违反招生政策,扰乱招生秩序的,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违规学校通报批评、限期整改等处罚;给予违规学校校长诫勉谈话或约谈;对起始年级班额超过55人或新增56人班额的学校,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监督举报电话:8627435,8627433。
十、招生注意事项
1. 适龄儿童监护人要及时了解招生公告及政策。
2. 适龄儿童监护人要根据招生政策相关类型按照2023年招升工作家长端操作流程进行网上报名。
3. 未通过招生入学平台(《川教通》APP)录取的新生无法取得国家学籍系统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