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回复是避重就轻的虚假回复,并且一味的为偷拍者辩解,作为监管部门,没有站在起码的公平公正立场,回复提到:
并非送货员主观企图或用于其他方面
既然是非主观意图,那为什么要偷偷摸摸的拍,并且拍了通过微信传给雇主?
回复提到:
在业务操作上存在不规范的地方
这是明显的避重就轻,这哪里是规范不规范的问题?未经他人同意,投票别人照片,这是违反行为,何况还偷拍了我一家人照片,包括未成年的孩子,这是一句轻描淡写的不规范就能忽悠过去的吗?
如果该单位认为这只是一点不规范,那请在广大网民朋友,媒体记者的见证下,告知我,依据国家的哪条法律,送货不出具货物运输单,让签收,而是偷偷摸摸拍摄别人全家照片作为收货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