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网友,您好!您通过麻辣社区反映“营山凯悦世纪城电动车和小轿车下地下室收费问题”已收悉,现就有关问题回复如下: 一、经查阅营山凯悦世纪城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信息,第七条中约定了车位使用及车辆停放服务费:1、车位使用及车辆停放服务费(含地上、地下):4元/次:业主80元/月,非业主100元/月,临时停车按次收取,其余停车均按年收取。2、摩托车车位使用费(含地上、地下):2元/次;业主30元/月,非业主35元/月临时停车按次收取,其余停车均按年收取。3、电瓶车车位使用费(含地上、地下):1 元/次;业主40元/月,非业主45元/月临时停车按次收取,其余停车均按年收取。4、三轮车车位使用费(含地上、地下):3元/次;业主50元/月,非业主55元/月临时停车按次收取,其余停车均按年收取。 二、为方便小区业主停放车辆,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主动降低费用,摩托车、电瓶车每月收取10元车位使用费,采用门禁卡刷卡方式进入地下车库,所收取的车位使用费用于车库保安保洁、消防维护、车库照明等。业主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缴纳相关费用。 感谢您对房管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营山县房地产管理局 2023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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