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西昌发布
家长们请注意! 2023年秋季学期幼儿园招生入园公告来了
6月28日,西昌市教体局发布2023年秋季学期幼儿园(点)招生工作安排。
6月29日前,幼儿园发布招生公告。请及时关注微信公众号——“西昌发布”“西昌教育”及各幼儿园官方网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公告栏。
重点来了 ↓↓↓ 6月28日,记者从西昌市教体局获悉,按照《西昌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凉山州学前教育村级幼儿教学点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点)招生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发展,结合西昌市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秋季学期学前教育招生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原则 属地管理、公开公平、适龄优先、免试入园、班设合理、年检合格。
二、招生办法
(一)公办幼儿园招生
各公办幼儿园(点)根据现有园点资源,制定本园(点)招生简章,按时向社会公开公布,并报市教体局备案。公办园报名超过招生计划均实行公开摇号录取。
1 招收对象 A类: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均为西昌市户籍,法定监护人无合法有效房产的(含购房未交房),按学龄儿童户籍所在辖区幼儿园就近报名。
西昌市户籍拆迁户子女,属于回迁安置在过渡期间,法定监护人无其他合法房产的,可按租住房屋所属区域选择公办幼儿园参与网上报名。
B类:法定监护人及其子女均为西昌市户籍,户籍不在本辖区,但在辖区内有合法有效房产,可按房产所属辖区就近报名。
合法有效房产是指法定监护人拥有100%产权的普通住宅,且房产性质必须为住宅用房(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办公用房、公寓等非住宅用房和违反建设规定的房屋不能作为入学依据),房产的产权面积需至少40平米及以上。一套房屋只允许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报名。
提供:学龄儿童及法定监护人同一西昌市户口簿或其他能够证明其法定监护关系的有效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房产证或不动产证(购买商品房已交房,还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提供购房合同、《个人及家庭房屋信息记录》《个人及家庭住房情况查询单》;经适房已办证的提供不动产登记证,未办证的提供法定监护人的准购证和缴款单;回迁安置房提供选房公证书);物业出具的已交房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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