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8日,宜宾京东物流送货员,为我送货时,受雇偷怕我全家人照片,包括未成年的小孩也不放过,得手后,通过微信传给雇主,我于2023年4月16日,通过”问政四川“反应此事,宜宾市邮政管理局于2023年4月27日公开回复,“”此单已督促京东快递针对配送人员离职下岗处理“,
在我经过实际调查后,得知,该员工依然正常上班,未受到任何影响,我于2023年6月17日,再次通过”问政四川“反应,宜宾市邮政管理局于2023年6月25日,回复到,”最终是否开除该名员工,属京东快递公司内部管理问题,我局无权开除该名员工。“
既然无权开除,那请问2023年4月27日回复的”督促京东快递针对配送人员离职下岗处理“是什么意思?你们都无权开除,那为什么要督促京东快递对该员工离职下岗处理呢?你们的公信力就是这样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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